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任
6月5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5日上午,乐山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通报近3年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现场发布乐山中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会议通报,近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成效。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强环境民事权益保护,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判决生态修复损失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责任承担方式,及时修复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优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构建巡回审判机制,通过巡回审判、庭审直播等方式,强化以案释法,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的“前沿阵地”;完善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与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法,打造乐山司法保护特色品牌,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设立乐山市首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云上金顶”峨眉山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发出环境侵权案件诉前禁止令,运用“劳务代偿”方式代替生态损害赔偿,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的惩戒和教育示范引领作用。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乐山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83件,审结1407件,结案率达到94.88%。
发布会现场,乐山中院相关负责人发布刑事类、民事类与行政类典型案例共10件,对案例的基本案情和典型意义进行介绍,以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同时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强化社会大众的环保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