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在寻找爱情过程中,只有理性没有感性的爱情难以令人动容,但只有感性没有理性的爱情却会让人昏了头脑。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网恋诈骗的案件,令人深思。
2019年初,应某某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陈女士,二人通过网聊有了好感后,于2019年8月正式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应某某在网络上赌博欠有债务,为归还债务和继续借钱赌博,应某某以家里人生病、出事等理由,多次向陈女士借款。
陈女士深陷“甜言蜜语”,心疼男朋友有困难,在未核实借款原由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宝、花呗和微信等方式,先后多次转款给应某某,直到2020年4月左右双方分手时,陈女士向应某某转款共计8万余元。
分手后,陈女士通过微信多次催应某某归还借款未果。2020年11月20日,应某某主动联系陈女士,虚构其承接的工程被城管局调查需要缴纳罚款,其支付宝被冻结无法付款,再次向陈女士借款人民币1万元,并承诺工程款下来就立即归还所有债务;陈女士为收回此前借款,再次通过支付宝向应某某转账人民币1万元。其后,陈女士多次催收,但应某某依旧未归还借款。
2020年12月,应某某又先后7次联系陈女士,编造罚款未交齐、对公账户需要冲账等理由,多次向陈女士借款。为了取得陈女士信任,应某某还多次将陈女士转给他的部分款作为其还款转给陈女士。陈女士为了收回所有借款,又先后多次转款给应某某。
经查证,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30日期间,被告人应某某采取前述方式,以借款的名义实际骗取陈女士共计33万余元。应某某将所得赃款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赃款难以追回。
法院判决被告人应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责令应某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应某某分手后多次骗取陈女士钱财,实属诈骗。那么他们恋爱期间,应某某向陈女士借款8万余元的行为是否也属于诈骗呢?
应某某与陈女士恋爱期间,明知自己因赌博欠有大量债务,编造家里出事等理由,以借款的名义骗取被害人金钱,且以归还该笔借款为诱饵,又骗取被害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并将诈骗所得用于赌博挥霍,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8万余元依法应认定为诈骗金额。
加上分手后以借款的名义实际骗取陈女士共计33万余元,应某某共计诈骗陈女士财物共计41万余元。
法官提示:网络有风险,交友需谨慎!对网恋要理性认识,谨慎对待,涉及钱财时更要三思而后行,切莫“赔了感情又折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