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近日,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成功劝阻一起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案,及时止损11万元,保护了群众的财产安全。
“警官,我的妻子可能遇到了电信诈骗!”5月15日,陈某某向双流区分局棠湖派出所报警称,其妻子可能正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接警后,民警谢汶锡和辅警袁江迅速赶往报警地。经向报案人陈某某询问得知,当天13时许,他接到妻子微信语言留言“请不要联系我,我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不想牵涉更多的人”,拨打岳某某的电话也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无法接通。
民警意识到,这是典型的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必须马上劝阻止付,于是一边将情况上报,一边带领报案人在其务工地周边银行网点寻找岳某某。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发现在半小时前岳某某入住了辖区某酒店。随后,民警带领报案人立即赶往酒店,但发现其房间门已经反锁。在多次表明身份后,岳某某打开了房间门,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反诈知识宣讲,及时制止了她的转账行为。
岳某某表示,当天中午自己接到自称重庆公安的电话,说其涉及洗黑钱,法院马上要执行逮捕,需要将所有银行卡内的钱转移到指定安全账户。当民警敲门时,她正准备告诉对方转账的验证码。为了安全起见,在民警的指导下,岳某某电话挂失了所有的银行卡。得知自己卡内的11万元资金安全后,岳某某和陈某某紧紧握着民警的手连连感谢。
成都双流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不会通过陌生链接让你接收“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下载所谓的软件查询信息。同时,公检法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调查账户”,不要把钱汇入陌生账户,不要轻易把银行卡验证码、密码等信息告诉他人,也不要随意点击转发未知乱码和陌生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