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中院举行“海棠花开”法律工作室揭牌成立仪式
暨“海棠花开好、书香伴成长”赠书交流活动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任
为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交流、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院校”合作和校园普法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丰富乐山法院“海棠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实践,4月22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同乐山市实验小学建立“海棠花开”法律工作室,并于当日举行了“海棠花开好、书香伴成长”赠书交流活动。
“海棠花开”法律工作室logo外围为五色海棠花瓣,中间蓝色一撇代表三江汇流,logo正中还绘有小人、太阳、峨眉山,代表“海棠花开”立足于“六位一体”保护机制,在“少”“家”“邻”案件审判和司法保护工作模式之下,协同乐山各界力量,积极融入市域治理,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筑牢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防护墙,共同保护好祖国明天的太阳。
海棠花为乐山市市花,素有“国艳”之誉,被人们称为“百花之尊”“花之贵妃”,甚至有“花中神仙”之说,象征着美好春天、美人佳丽和万事吉祥;未成年人朝气蓬勃、生机无限,正如人生中的“春天”,蓄积着灿烂、艳丽的未来。乐山法院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命名为“海棠花开”,意为用法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以法治守护未成年人绽放艳丽未来。确立品牌理念为“厚植、蕴育、凝聚、共护”,即:厚植法治土壤,蕴育成长力量,凝聚阳光雨露,共护海棠花开。乐山法院“海棠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以“少”“家”“邻”案件审判和司法保护工作模式为纲,以“少”为核心,深化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以“家”为衔接,强化未成年人监护的家庭责任;以“邻”为保障,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以审判改革、优化场域、强化队伍、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帮扶救助为目,在司法审判中深耕细作,在职能延伸中内联外合,进一步统筹整合未成年人保护各方力量和资源,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衔接配合机制,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未成年人领域市域治理效果。
乐山法院“海棠花开”司法保护品牌下设“乐法妈妈”法律宣讲品牌。“乐法妈妈”代表“海棠花开”乐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团队的宣讲员们,寓意:快乐地学法,学法中成长。“乐法妈妈”法律宣讲品牌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中始终坚持“线上+线下”“驻点+巡回”“订单式+菜单式”的宣传模式,持续开展“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体验”等普法宣传活动,并推出线上普法栏目“乐法妈妈”普法微课堂,由法官从生活点滴入手,围绕“防拐”“抚养权”“网络打赏”“家庭作业”等题材,拍摄成生动活泼有趣的法治小故事,定期推送“菜单式”指导教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在乐山法院“海棠花开”法律工作室揭牌、赠书仪式之后,“乐法妈妈”普法团队成员游鹛为实验小学的同学们普及了关于“谨防人身伤害”“认识远离毒品”“防止沉迷网络”方面的法律知识。同学们积极踊跃发言,现场气氛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