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获评“全国优秀” 泸州市智慧治理平台被评优秀案例
泸州交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首份成绩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元禄
2020年7月,泸州成功创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一年多来,泸州做了些什么?效果怎么样?近日,泸州市、县两级政府公开首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内容涉及民生热点、便民服务、企业松绑减负、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重大决策、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强化权力约束等诸多方面,可谓亮点纷呈。
聚焦民生热点 提升便民力度
该年度报告指出:泸州市委、市政府将建设法治政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以“两张清单”明确25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建设、“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等采取系列务实举措。
紧扣重点不断强化民生保障,将4664个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证明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完成全市4214家定点医药机构100%全覆盖检查,泸州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获评“全国优秀”;推进异地就医结算便利化,泸州成功列入全国首批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城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全市智慧城市和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新模式,“泸州市智慧治理平台”被中国信息协会评为2021年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类优秀案例。
在全省率先实施户籍窗口入驻医院办理出生婴儿户口登记业务,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古蔺县人民医院设立户籍窗口;大力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欠薪案件87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3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7件,7个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市县网上可办率达到99.52%以上,通过平台办理事项445.65万件;江阳区优化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840项,将审批承诺时间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0%以下,实现流程优化率82.5%;纳溪区扎实推进“跨省通办”,形成通办清单194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000余件;古蔺县与贵州省习水县签订政务服务合作协议,实现87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为企业松绑减负 优化营商环境
泸州市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规范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为市场松绑企业减负,服务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深化制度创新,2021年形成创新成果50项,其中“准入即准营”清单制、自选“套餐式”办证、悬赏全覆盖执行机制、医保行业信用管理体系等创新成果在全省推广;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由法定3个工作日压缩到0.5个工作日,核准项目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事项、中介服务和市政服务事项由95项压减到60项,行政审批时限由90至60个工作日缩减到35至13个工作日,审批环节由原来的24至16个缩减到19至7个。
“三维联动”信用监管机制获省级推广,地级市信用监测排名泸州全省第一;龙马潭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智能辅助申报、企业准入准营服务模式等7项经验获国家或省级推广。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施行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发布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113项。
规范重大决策 推进依法决策
泸州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通过规范决策过程,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在全省率先推行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将基层政府重大决策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机制的意见》;在区县开展法律顾问全覆盖试点,并探索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统采统管”模式;龙马潭区探索建立以纪委监委机关、司法行政、财政、审计四部门为组织架构的区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四方会审”机制;叙永县积极推进合同管理中心建设,构建“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审查运行体系,推动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强化权力约束
泸州针对“多头执法、执法扰民和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着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
在市县层面,将22个部门关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领域的15支执法队伍进行整合,按领域组建1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5支行业专业综合执法队伍,形成“1+5”执法新体制,实现“多头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在乡镇层面,积极推动分类精准赋权,将城管执法队、市场监管所等以执法为主的派驻机构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进行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在全省率先创新出台《关于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并建立健全“镇呼县应、上下联动”的统筹协调机制;江阳区积极下放行政权力,以“基础清单61项+特色清单42项”为基础,形成“一街镇一清单”;泸县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一张清单明权责、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制度强统筹”执法模式。
营造基层法治细胞 夯实和谐基础
全市着力整合部门职能和社会资源,不断营造基层法治细胞,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在全省率先制定法治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6类法治建设指标;在全省率先制定行政调解工作规定、工作流程,行政调解委员会普遍建立工作管理办法;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纳溪区创新打造“桂花树下”人民调解品牌,天仙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纳溪区被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合江县创新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尧坝镇中学禁毒教育基地被命名为第三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临港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被命名为省级“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尧坝镇白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叙永县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面入驻城区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派出所,江门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叙永镇东外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古蔺县彰德司法所被评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箭竹苗族乡富强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