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和东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永刚,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天玲等 “两院”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部分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东区检察院简要介绍了近年来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成效,提出了今后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新思路、新办法及新机制。参会人员围绕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再审检察建议办理、涉诉信访联合接待等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并达成了相关共识。
会议强调,民事诉讼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促进。法院和检察院应当共同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加强监督与被监督的意识,共同促进审判、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信息互通交流,通过依托案件评查、信访等平台,推动两家之间资源共享,改善之间在执法司法、监督工作上存在的差异问题。
邓天玲在讲话中指出,监督与被监督的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赢则共赢,损则同损,两家要增强互信,深入研究,保持互动,完善沟通机制,共同提升司法工作水平。既要在办案中提质增效,促进案结事了,又要注重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延伸,帮助涉案单位及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消除风险隐患,促进诉源治理、标本兼治。
徐永刚表示,法院和检察院职能分工虽有差异,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是对审判工作的支持和促进,法院要一如既往支持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今后法检两家要共同建立检察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形成监督、配合、理解、支持并重格局,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法院和检察院的联系,完善了沟通机制,增强了“两院”之间的互信协作,有利于各自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东区法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