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检察院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2022-01-07 10:57:08
     

遂宁市检察院护航渔业健康发展

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 遂宁市检察院供图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一条川流不息的长江,不仅是我们人类的母亲河,也是鱼类的栖息家园。


2021年12月13日,遂宁市检察院对任某某等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2021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开局之年。如何严厉打击屡禁不止的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如何推动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保护全市渔业资源?为此,遂宁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检察监督积极助推全市渔业资源保护,为2021年工作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履行检察职能

追究“刑民”双重责任突出生态修复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非法捕捞切勿侥幸,否则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民事赔偿”。

“我们做错了,我们愿意进行赔偿。”2021年12月13日,遂宁市检察院对任某某等五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2021年5月20日,任某某、赵某某等五人在禁渔期使用拖网在蓬溪县芝溪河天然水域进行捕捞,被蓬溪县公安局民警现场挡获,现场收缴捕鱼工具渔网1副,鲤鱼、鲫鱼等渔获物28.52公斤。经蓬溪县农业农村局认定,五人使用的渔网属于四川省天然水域禁止使用的渔具拖网。同时,五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地点芝溪河干流为涪江支流,属于长江流域。7月19日,蓬溪县检察院对任某某、赵某某提起公诉。


遂宁检方与重庆检方共同开展增殖放流

蓬溪县检察院对任某某等五人立案并公告,公告期满后由遂宁市检察院将案件起诉至遂宁中院。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任某某等五人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行为的错误,并愿意采取现金赔偿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的方式,弥补生态损失,修复生态环境。“让生态破坏者成为生态修复人,让非法捕捞水产品者成为护鱼人,这就是生态恢复性司法办案理念。”遂宁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游筱说。

形成监管合力

多方协作助推公益保护常治长效

2021年12月27日,在蓬溪当地200余名群众的见证下,遂宁市两级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潼南区检察院,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市河长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将10000余尾鱼苗放流涪江流域,赢得群众的一致赞扬……而这只是遂宁检察院加强川渝协作、构建生态保护屏障的一个缩影。

“太好了,放了这么多鱼,涪江生态环境肯定会更好。”现场群众姜女士高兴地说道。

据悉,川渝两地还分成两组进行巡河,重点巡查涪江流域的水域状态、水岸线管理、河道采砂、设施设备管理,进行“边行走、边巡查、边治理”。针对巡查面积大、部分河段难以达到等问题,在原有的水上巡河、路上巡河的基础上,加入无人机空中巡河,开启“水陆空”立体巡河模式。随后,参与各方就涪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进行探讨,并提出可行方案。

“2021年,遂宁建立了‘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遂宁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科长肖婧介绍。

当日,还举行了“川渝协作司法保护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揭牌仪式”,这是川渝检察机关共同助力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贯彻落实川渝检察机关会签的《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以及《建立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等协作机制的具体举措。

川渝协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非法捕捞行为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4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8件,生态修复费用19.8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20万余尾,对有效恢复长江流域鱼类种群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注重宣教共担

打造公益诉讼普法宣传“公开课”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环境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案件办理强化法律宣传,最大限度发挥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通过检察干警开展普法宣传,采取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为村民详细讲解生态保护法律法规,让绿色生态保护理念切实入眼、入脑、入心。

“再多的说教抵不过身边一个鲜活的例子。我们设立川渝协作司法保护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进行增殖放流活动,就是为了让更多群众有机会现场旁听和学习,不仅能让被告对自己造成的生态损害有更直观的深刻认识,也借此机会以案释法,推动形成自觉地保护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良好氛围。”遂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广川介绍。

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遂宁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立足“长江大保护”的背景,向社会宣传维护生态平衡、倡导生态文明的理念,凝聚了全社会的共识,也促进了对长江水生动物的保护。遂宁两级检察院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21年以来先后前往社区开展法治宣传38次,针对长江“十年禁渔”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3人次,发放传单5000余份。

遂宁市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修复为目标,运用多种办案模式,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努力谱写好司法办案的新篇章。

编辑:王瀚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