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诗柯
“你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司法救助金已经打到你的银行卡上,这是国家对未获得赔偿、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关怀和帮助。”拿到3.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一股暖流涌上刘某心头。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向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刘某发放3.5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
今年21岁的刘某家住简阳市,因情感纠纷被当时的男友伤害致残,造成五处重伤二级、一处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肝破裂、脾破裂、结肠很难通过手术完全治愈,经历多次手术后,刘某的颈部、胸部留下了明显的疤痕。虽然加害方已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受到法律严惩,但对方拒绝赔偿刘某治疗的所有费用,沉重的经济负担压迫着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面对眼前26万治疗费用的单据,想到父母东拼西凑,四处借钱的情景,刘某十分自责,因为自己的遭遇,本不富裕的家庭因此欠下18万外债。
看到家中卧病在床的母亲,艰难求学的妹妹,还有辛勤劳作半辈子,本该稍作喘息,但因为自己的遭遇不得不继续开货车维持全家生计的父亲,刘某觉得愧对家庭。作为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她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本该成为家中主要劳动力的自己,不仅没能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还让家庭负债累累,年仅21岁的刘某十分绝望。
2021年8月,青羊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的检察官在对过往案件筛查时,发现刘某故意伤害案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马上联系当时办案的检察官了解案件情况,并主动到简阳刘某家中走访核实。
身心均受重创的刘某并没想到自己的情况还能寻求法律的援助,几天后,一笔3.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打到了刘某的卡上。考虑到刘某刚刚步入社会便遭遇不幸,除了经济上的救助,检察官还来到刘某家中,对其进行心理上的疏导,使其重新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