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检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是否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和预防性侵害教育?”
“是否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是否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
“是否严格管理教职工队伍?”
按照省、市检察院关于开展“一号检察建议”专项清理活动工作要求,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6日,广元市检察院、旺苍县检察院两级联动,与广元市教育局、旺苍县教育局集中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清理活动,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一号检察建议”实施以来发生过教职工性侵学生案例的学校开展了重点排查。
排查发现,自2018年“一号检察建议”制发以来,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效果明显,所有学校均按要求配有保安,设有“警务室”、“护学护校岗”;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县教育局自行编写安全教育教材下发学校,各校均能按质按量完成安全教育课程;教职工入职前犯罪记录查询全方位覆盖等。但还存在法治副校长和学校联系不够紧密,学校落实预防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检察机关建议,持续开展师风师德建设,加大教职工教育管理力度;贯彻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检校共建,提升法治宣教效果;规范学校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管理,充分发挥监控等信息设备效用,以技防促人防;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切实肩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此次检查为我们今后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我们会根据检查情况举一反三,常抓不懈,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时刻提醒老师的行与止、边与界,确保走在安全轨道上,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的地方。”旺苍县五权中学校长崔义忠对记者说。
近三年来,旺苍县检察院深入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体班子成员及15名检察官走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致力于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学生、教职工和家长提供法治宣教服务63场次,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旺苍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推动建立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保护机制,共同构建未成年“保护网”,筑牢预防性侵“防火墙”,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