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朱佳琦
成都市人大代表、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樊斌表示,随着成德眉资协同发展加快成势见效,进一步加强成德眉资协同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协同发展的保障、规范、引领、推动作用,对于深入实施成德眉资协同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樊斌认为,为助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四市需要探索并发挥区域立法协同功能,省级相关部门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也需要给予指导和支持。
对于成德眉资区域协同立法,樊斌提出建议,首先要设立专门立法协调机构,对共同立法项目或需立法调整的区域共同问题,拿出一揽子具有可执行性的系统推进措施,使立法沟通协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合理确定区域协同立法领域。建议对区域协调发展中必须进行协同立法的事项做综合性的梳理,充分考虑协同立法成本、可操作性以及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樊斌认为,在协同立法的过程中应坚持平等互利立法原则,应立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基础,坚持平等互利原则,尊重各立法主体的意思自治,在不损害其他方利益的基础之上平等推进。最后,樊斌建议建立立法信息共享机制,在立法准备阶段,根据各主体的立法信息和规划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可考虑以信息化为依托,针对协同立法过程中不同区域间的法规冲突等问题,建立统一的区域内地方性法规信息网,运用信息关联技术进行网络功能扩容和优化,以此构建区域协同立法的主要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