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晓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由自贡市贡井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伟担任审判员并主审本案,贡井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德永出庭支持公诉的被告人陈某、徐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的庭审正式开始。这是一起通讯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牟利的典型刑事案件,法院组织当地移动、电信、联通等工作人员到庭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并在庭审结束后进行法治宣讲。
案情回顾:
2020年3月,被告人陈某成为京东惠民金融小站合伙人,开始从事京东新用户推广,以获取京东平台给予的每个新用户12至15元不等的报酬。5月,陈某开始到各通讯营业厅推广业务,并利用营业厅工作人员工作便利,由营业厅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趁客户不备获取的客户手机号码及对应的验证码通过微信悄悄发给陈某,陈某在后台注册京东新账户,尔后,陈某按每个新账户7至8元不等的标准向营业厅工作人员支付报酬。截至案发,陈某共获取违法所得3万余元。
被告人徐某某系贡井区某通讯经营部业主兼工作人员。2020年11月以来,徐某某在陈某等多名京东平台推广人员的邀约下,在为客户办理通讯业务的过程中,趁客户不备将客户手机号码及对应的验证码发给陈某等人用于注册京东新账户,并从中牟利。截至案发,徐某某共获取违法所得7099元。
庭审现场:
从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各环节紧凑推进。经法庭警示教育,二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中进行了深刻反省,对自己因法律的无知和金钱诱惑下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愧对家庭、愧对社会、愧对人民群众的信赖,希望行业人员引以为戒。
审判结果:
经法庭审理后当庭宣判,陈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二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二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现场说法: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就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算好人生七本账等问题向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治宣传。
旁听人员李某表示:“今天这堂课太值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切实保护客户个人信息。人生七本账,正反两选择,荣辱两世界。切不可因一时贪念,毁了自己,也连累了家人。”
法官说法: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