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洪雅法院柳江法庭牢记为民使命,认真践行“让老百姓走的路由法官来走”的服务承诺,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天全某工地现场调解成功了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让装载机顺利跟随主人“回了家”。
案涉装载机之所以会“离家”,缘于一个误会。被告曹某与毛某存在债务纠纷,见毛某开着案涉装载机,就误以为装载机是毛某所有,便以抵债为由将装载机开走。装载机实际所有人四川某公司发现后,要求曹某返还装载机,曹某因债务未收回拒不返还。装载机“离家”已经有13个月,损失巨大,四川某公司无奈只好诉至法院要求曹某返还装载机并赔偿损失二十多万元。
11月2日,四川某公司发现了装载机所在位置在天全某工地,便决定于11月4日前往现场查看情况。考虑到双方及装载机都在天全现场,及时赶去现场控制装载机能有效减少双方当事人损失,且在现场更利于双向沟通调解,虽然当天承办法官已经有了庭审安排,但为了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决定在庭审完毕后立即赶往天全县处理该纠纷。
到达现场,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查看装载机情况,确定装载机车辆状况良好后,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双方对返还装载机达成基本意向,但在损失赔偿数额上争议较大。曹某认为赔偿二十多万元数额太大,并扬言“若非要二十万,装载机就别开走了”。当时工地现场双方都邀约了数十人,为避免矛盾扩大发生不可控的意外事件,承办法官遂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后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曹某当场按调解协议支付了赔偿款,装载机也顺利“回了家”。
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柳江法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将调解贯穿全过程,多方位考虑,多元化调解,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做好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守护者,高效高质实现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