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靖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陈博 实习生 廖安泰
“真是太感谢你们的帮忙了,我们差点就报警了。”前不久,雅安游客张女士一家来到蒲江县甘溪镇明月村游玩时,因家庭成员不当的采摘行为惹了麻烦,村上的“五老”调解员张正芬和罗国辉很快赶来,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便消除了误会。“五老”调解员的存在,让不少入村人在这竹林环绕的美景中感受到和谐友善之美……
调解室内清晰展示了“五老”调解队成员
信息及工作流程、职责、要求和纪律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正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蒲江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动乡村法治建设的着力点,以“五老”调解为基础建立了首个“示范调解室”,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调解工作品牌,带动着法治乡村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五老”调解究竟是怎么个调解法?18日,记者来到甘溪镇明月村,揭开“五老”调解的面纱。
■ 依靠“五老”根基 致力矛盾不出村
据了解,支撑着明月村“示范调解”的背后,是一支生活在农村、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五老”调解队。调解队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代表组成,文章开头提到的张正芬是这支“五老”调解队的队长,退休前,她是一名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乡镇干部。
“我们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运用地方习惯、习俗开展调解,这样大家容易接受。”张正芬告诉记者,“矛盾不大,我们现场就能解决;问题比较复杂的,由两名以上的调解员在调解室调解。我们以热心、尽心、耐心为宗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张正芬介绍,结合当前明月村发展实际,“五老”调解的范畴包括赡养纠纷、土地边界纠纷、产业合作纠纷等,尤其是土地问题,因为产业种植带来的红利直接关乎村民们的切身利益,一直是矛盾突出点。
前不久,两村民就因为一亩地争得不可开交。原来,村民李某多年来占用贾某的一亩土地种植雷竹笋外销,每年上千斤的产量能让他获得超过3000元的收入。由于退耕让地没有谈拢,最近,李某、贾某起了冲突,贾某甚至对李某的种植物进行破坏。张正芬与另一名调解队员很快排查到这一情况,并分别从情理、法理入手,给双方做工作。通过多次耐心调解,最终达成了李某退耕、贾某补偿5000元开垦费和清苗费的调解协议。
近年来,一大批纠纷在“五老”的努力下得到化解,调解工作也日趋规范。在位于村委会的调解室,记者看到,调解室内清晰地展示了“五老”调解队的工作流程、职责、要求和纪律,以及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还对调解案件设立了一案一卷的《调解卷宗》,卷宗内包含调解函、调解申请书、双方证据材料、调解记录等一系列资料。
目前,蒲江县司法局正积极引导“五老”使用司法确认,让更多调解被赋予强制效力,力求从根本上实现矛盾不上交。
■ 激发“五老”潜能 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近年来,明月村坚持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径,塑造了良好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形态,大量闲置农房被改造成为文创院落,带动发展起了陶艺、蓝染及民宿等特色体验性旅游项目,逐步形成了“茶山·竹海·明月窑”的乡村振兴场景典范。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护航,明月村的“五老”们有威望、懂法治,更能无私奉献,在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中,他们的潜能也被最大程度地激发。
平日里,他们是“明月说事”民意收集制度中的民意收集员,他们以拉家常、摆龙门阵、说事实等形式,动态收集全村农商文旅融合发展中备受人们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及时倾听村民心声,充当起了地方政府与普通大众沟通的“桥梁”,在这过程中,自然也将收集到的矛盾纠纷逐一排查化解。
他们是蒲江创新“乡音普法”制度中的普法宣传员,借助“明月夜校”这一平台,将崇尚法治的理念植入群众脑海;他们还是村上“平安团”中的义务巡逻员,积极投身到全村的大巡防体系之中,发光发热……
有了他们的努力,近年来,明月村先后获得中国最美乡村、全国百佳乡村旅游目的地、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中国乡创地图乡村振兴创新示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等称号。
“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内外兼修’,我认为这个‘内’就是指我们的法治乡村建设。”蒲江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跃涛说,近年来,蒲江将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并以此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切入点、突破口,逐步构筑了法治化乡村治理体系。今后,蒲江县司法局将继续深入把握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发展任务,不断将法治资源下沉,释放更多法治红利,以法治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更高需求,为全县深化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