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峰 李征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老张家和老王家的茶树地紧挨着,大雨冲毁了田间的田埂,而这田埂刚好处在一处坡脊,你过来一寸,我过去一尺,老张和老王为此争得面红耳赤。蒲江县成佳镇的“五老”调解员来了后按照“上不弯腰、下不抬头”的民俗,即上面的农户不弯腰种下面的地,下面的人不抬头种上面的田,找到坡地田埂的相对平面,一个钉一个桩,再拉一条线,就把田埂分好了,用“土办法”立竿见影化解了一起领地纠纷。
作为以农业县域经济发展为主的蒲江县,民间自有“讲茶”“说理”习俗和“无讼”传统,有一个特殊的法庭正是在这个人杰地灵的地方应运而生,它秉持“诉源治理、诉前分流”理念,以本地茶文化为根基,深挖无讼文化精髓,创新实施新“三善”(善沉、善融、善谋)行动,推动建立“五老”调解等特色品牌,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这就是位于成佳镇的蒲江县人民法院石象湖法庭。
善沉,挖掘新乡贤建立调解新机制
近年来,蒲江县法院提出“沉身心、沉理念、沉落实”思路,沉入基层考察诉源,沉淀理念内化于心,沉稳落实培育新乡贤,破冰民间调解瓶颈,开辟纠纷源头化解新路径。
石象湖法庭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时发现,农村社区有一部分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熟悉当地风土人情、身份受人尊重、说话有一定分量。他们政治思想觉悟较高,也想发挥余热为社会做贡献。以此为结合点,法庭建议他们可以帮助解决一些民间纠纷,传播文明与法治。
这一建议激发了他们发挥余热的热情与激情,在此基础上,蒲江法院进一步推动引导建立了“五老”民间调解机制,由这些新乡贤成立新型民间调解组织——“五老”调解队,“五老”调解员也成为了矛盾预防员、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文明传播员、民情联络员,这一依靠群众来解决群众身边事的做法,也体现了石象湖法庭在践行“枫桥式法庭”中的探索与实践。
善融,融合古今推动民间调解新发展
蒲江县成佳镇是远近闻名的绿茶之乡,当地的矛盾纠纷,多因茶园而起。石象湖法庭在指导推动当地“五老”调解工作中,善于将古今解决纠纷一些好的规则、好的方式方法与和合文化融合起来,并创造性地拓展与发扬,指导“五老”调解队提炼出了若干解决民间纠纷的方法及规则。
如“屋檐水滴现窝窝”“上不弯腰,下不抬头”“卖猪包水草三天”“一碗汤的距离”这类敬老孝亲、互助友善、和谐包容的善良风俗以及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的俗语,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作为“五老”调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同时,对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不良风俗,法庭则坚决予以摒弃。
此外,法庭还探索总结了四类纠纷解决方法:即:“教化型”,用于解决婚姻家庭关系类纠纷;“算账型”,用于解决财产关系类纠纷;“引约型”用于解决土地、相邻关系类纠纷;“治疗型”,用于解决生活习惯类纠纷。
前不久,村民高某因操作机械不当剐掉了邻居李某栽种的桂花树树皮18公分,两人就赔偿闹了起来。经法庭主持,“五老”中精通树木种植技术的两位调解员参与其中,他们对桂花树进行了估价,还对树木受损程度、存活概率也进行了评估。综合这些因素,法庭提出由高某赔偿李某一部分现金,若一年内树木自然死亡,高某再对李某进行部分赔偿的建议,这得到双方一致同意。石象湖法庭负责人表示,这就是典型“算账型”调解法,能使双方在相对专业的价值评估基础上能更有效化解纠纷。
善谋,谋划发展促进诉源治理新提升
为了保障“五老”调解队把好事做好、善事做善,石象湖法庭会同成佳镇司法所从四个方面提供支撑。
一是协助制定“五老”调解员的遴选及管理办法和相应工作流程等制度,保障“五老”调解规范化运行;二是定期开展调解员技能培训讲座,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三是对经“五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据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四是协调镇(街道)党委政府给“五老”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在指导“五老”调解力量有效化解纠纷的同时,石象湖法庭不断推动“五老”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在调解员选择上,根据不同纠纷类型选择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内精英、成功人士等参与调解;调解规则上,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继续挖掘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业规则、交易习惯作为调解依据;在效力确认上,把合法性与合乎行规相结合,同时排除限制竞争、制造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规则的适用。
近三年来,石象湖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97件,其中调解撤诉139件,调撤率高达46.8%,指导镇村人民调解、五老调解化解纠纷240余件;今年1-9月,经“五老”队员诉前调解不成功进入诉讼的案件更是仅为2件。该法庭还先后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法院、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成都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