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白江:一村民非法挖塘 7小时整改到位

  
2021-10-08 13:38:2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9月29日上午,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五桂村一村民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找来挖掘机对自家的约0.6亩承包田(基本农田)进行开挖,欲改建成鱼塘。该村工作人员在常规巡查中发现,7小时内便督促整改到位。


五桂村值班巡逻员白德华下村组进行例行巡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小喇叭音频宣传。11时许,当白德华巡逻至五桂村8组(原五桂村13组)的时候,发现一男子正在操作一辆挖掘机,在一块田里进行挖掘作业。白德华联想到,9月1日刚刚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该巡逻员第一时间将情况向村委会进行了汇报。并找到当事人刘某,向其进一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与此同时,五桂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廖兴友、村委会副主任官久松也分别联系上了刘某,要求马上对开挖的农田恢复到原样,否则,村委会将立即上报,由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经过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刘某意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于当日下午6时前将开挖的农田恢复到原样,从发现到整改到位,前后仅用了7小时。

短评》》

落实“条例”要做到“三到位”

□廖兴友

国家的每一项政策法规出台,能否准确、认真、及时地贯彻执行下去,基层村(社区)是关键中的关键。而基层能否贯彻好,执行好,就必须做到宣传到位、巡查到位、整改到位。

宣传到位。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要充分利用不同的方式,力求全方位、多视角、无死角地进行宣传。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五桂村近年来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中,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册、宣传单、板报、小品晚会、有奖问答、邀请专职律师开设法律讲座、村党委书记讲法、村微信群、QQ群、四川五桂微信公众号、移动小喇叭音频等方式进行宣传,做到受众率达100%。

巡查到位。五桂村地处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核心区域和清泉镇城郊结合部、欧洲产业城组成部分。有些村民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便想方设法在空地和原有的房屋上修葺新的建筑,导致违法建设层出不穷。近年来,清泉镇及五桂村强力推进违法建设和乱占、破坏耕地、耕地非农化治理工作,辖区违法行为蔓延势头得一定遏制,但要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存量违法建设逐步减少的目标任务仍十分艰巨。为此,五桂村充分听取各方面、各层次的意见,深入剖析原因,积极探寻违法建设和乱占、破坏耕地、耕地非农化治理的有效办法。实行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值班巡逻员面上巡逻、纪委督查、群众有奖举报等监督巡查机制。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占用土地及耕地非农化的现象发生。

整改到位。刘某违法开挖基本农田,从巡逻员发现,到村主要干部介入整改到位,前后仅用了8个小时。几年来,五桂村曾多次巡查了违法占用土地的案例,均进行了及时制止整改。今年初,天府庄园某项目违法将近一亩土地进行硬化,用作非农化建设。村“两委”与清泉镇政府及时介入,两天内即将硬化的土地恢复到原样。明湖某项目在耕地内违法修建水泥桥梁,被巡查人员发现后勒令停止建设,两天内即拆除已经浇筑的水泥桥墩。

编辑:曾燕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