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检方:公益诉讼守护美好明天

  
2021-10-28 17:35:28
     

张兵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近两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9件。从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件,英雄烈士权益保护领域2件,等外领域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数69件,公告数19件,诉前检察建议时限内跟进处理率达100%。提起公益诉讼18件,其中单独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

深化跨区域协作 唱好成渝双城记

近两年,该院深化川渝跨区域河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实琼江、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与涪江、琼江流域和濑溪河流域的川渝8地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巡河10余次。针对流域污染问题向相关行政单位、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7份,督促综合治理河流3条、保护饮用水源地7处、整改乡镇城乡环境治理问题6个,督促相关部门对1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前建设并投入使用,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目前,县政府投入4000余万元开展岳阳河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该院与职能部门共建“岳阳河生态环境保护增殖放流点”,2021年3月川渝两地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现场会在安岳召开,该院在落实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检察工作成效,得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

为推动检察机关跨区域保护石刻文化遗产的等外探索,与重庆市大足区院会签川渝石窟等文化遗产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查4次,对发现的相关线索呈报上级院立案2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投入10余万元县级经费修缮标识标牌、拆除烧香场地等,并争取到国家文物局关于千佛寨摩崖造像抢险加固专项经费770万元,现已启动全面修复工作,为擦亮“中国佛雕之都”安岳特色名片提供强劲检察力量。

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该院积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及整改回头看重点,着力开展环境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分别对县内交通要道沿线21个乡镇垃圾投放、清运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对15个乡镇存在的环保问题予以现场拍照固定,对城乡垃圾处置不及时造成环境破坏、污染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梳理分析,形成专项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供决策参考,为安岳生态环境更美好提供切实有效的检察方案。对城东九义校附近垃圾库污染环境问题,向3家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履职,立即整改;向7个乡镇人民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辖区城乡环境污染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美好生活环境。

多角度维护社会公益,全面均衡健康发展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对现制现售水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监督2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督促行政机关查处违规经营行为11件、罚款1.69万元,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摸排县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点、摊贩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就加强日常监管、普法宣传、强化工作合力等方面向21个乡镇、职能部门提出履职建议,进一步规范“三小”食品市场秩序。规范餐饮具消毒行业乱象,针对全县三家消毒单位的作业场所卫生不达标,消毒设施不合规等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让真正合格、安全的包装消毒餐饮具送上餐桌,维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做实国有财产保护,当好国有财产保护的守门人。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追回房屋征收补偿款1200余万元、社保养老金7余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3余万元。与县纪委监委联合调查县委交办的一件国有资产保护线索,明确了16.6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效化解了价值4000余万元国有财产流失风险,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出让领域秩序,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了公益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双赢、多赢、共赢。

用“诉”的方式保护公益,确保监督刚性和实效

行政公益起诉履职有力度。针对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未及时追回的国有财产,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通过诉讼追回国有财产140余万元。强化诉前检察建议回头看,针对行政机关对诉前检察建议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通过诉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屋予以拆除并复耕。做强诉前检察建议刚性,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民事公益起诉追赔偿强修复。近两年来办理生态环境违法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共计15件,其中非法狩猎案件6件,非法捕捞水产品5件,滥伐林木3件,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1件。诉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责任人增殖放流鱼苗3000余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责任人赔偿生态资源补偿费10.16万元,诉请滥伐林木的责任人补种树木1800余株,并在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切实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对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双统一。

该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坚持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凝聚工作合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