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周转遇困难 包工头竟挪用工人薪资

  
2021-09-23 17:56:25
     

蒲江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实习生 廖安泰 文/图

工地总承包方足额发放了8名农民工工资,却被“中间人”以资金周转为由给“吃”了,从而演变成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9月23日,记者从蒲江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鹤山法庭以调解的方式,使双方在薪资拖欠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让日益激化的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据了解,去年3月至7月间,任某组织包括罗某在内的8名农民工先后在蒲江县大塘、寿安,及雅安市名山区等地从事防水施工。期间,工地总承包方已经将农民工工资共64000元足额支付给了任某,但任某因资金周转困难,竟然将农民工工资挪作他用,农民工十分气愤,自己的辛劳所得竟被他人随意挪用,于是多次联系任某追索工资却始终没有结果。

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向蒲江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并由后者指派的援助律师向县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为了让农民工们尽快拿到钱,便多次前往任某家中,得知任某远赴外省,暂时不能回来处理案件,办案法官及法官助理便多次对任某及任某母亲做思想工作。终于,任某松口了,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委托母亲当场代自己支付了16000元,剩余48000元与农民工们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协议。至此,拖欠一年的劳动报酬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对于这起纠纷,调解是最好的办法,既能让大家尽快拿到钱,又能真正意义上化解彼此矛盾,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典型体现!”蒲江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法院将继续在审判实践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解决好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各类问题,为老百姓提供有质量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徐雯夏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