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甘孜州公安局供图
为了修建房屋,5名村民先后多次进入国有林中盗伐云杉、冷杉,造成大量国有林木被砍伐。9月24日,记者从甘孜州公安局获悉,近日,由新龙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侦办的该起盗伐林木案,经新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为筑牢长江中上游生态资源保护阵地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今年3月30日,新龙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县林业和草原局报警称,通宵镇温泉沟国有林中存在盗伐林木现象。接报后,森林警察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勘查,面对大量被伐倒、断筒的国有林木,隐隐心疼的出勤民警一方面深入大山密林收集证据,一方面向主要局领导汇报。“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国有林木被肆意盗伐,必须彻查严惩。”案件引起了新龙县公安局局党委的高度重视。
通宵镇所辖6个行政村,案发现场地处高山密林,加之当地群众“靠山吃山”的陋习给案侦工作带来了不少阻力。案侦民警在线索摸排、人员走访、物证提取中一次次走进大山村落深挖细查,一遍遍对嫌疑对象过滤筛查。期间,还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林业法治宣讲,在群众中大力营造林业严打整治态势。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案侦民警历时30余天的不懈努力下,在强大的法规政策攻势下。5月3日、5日涉嫌盗伐通宵镇温泉沟国有林木的犯罪嫌疑人根某某、泽某、充某某某和泽登某某、洛某某某(两人同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对其2016年、2018年期间,因建房,无视国家森林法规,先后窜至通宵镇亚所村温泉沟国有林盗伐云杉、冷杉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鉴定,四起盗伐林木案件中涉案活立木蓄积分别为:124.39立方米、37.88立方米、25.4立方米、39.95立方米。8月17日、18日,新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四起案件起诉至新龙县人民法院。8月23日,新龙县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根某某、泽某、充某某某和泽登某某、洛某某某(两人同案)三年四个月和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千元。
保护森林资源,构建和谐生态。新龙公安紧盯涉林涉野违法犯罪行为不放松,举法治重拳不手软,一年中全局共破获涉林涉野刑事案件17起。其中,盗伐、滥伐林木类案件15起,猎杀野生动物类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其中,已被判获刑 10 人、取保候审 4人、移送审查起诉4人;各派出所协助林业和草原局挡获各类无证运输车30余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