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创新“三所一庭”模式 构建高效便民基层司法体系

  
2021-09-24 14:29:52
     

针对基层司法体系建设存在的阵地不聚、人员不齐、职能不全、平台不畅等问题,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中,泸州市江阳区以“三所一庭”建设为重点,以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着力优化司法机构布局、整合资源力量下沉、推动服务机制创新,有效完善基层司法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质效。

优化阵地布局,机构联动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三所一庭”组团升级。践行“经济区和行政区适度分离”理念,按照“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组团建设的原则,按需布局服务阵地,投入资金1.16亿元,在原驻地法庭基础上,全新打造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区、江北、通滩等4个片区综合人民法庭;以15个驻地派出所为核心,在矛盾集中、人流集中的地方辐散设置警务室17个;在15个镇(街)司法所基础上,根据群众需要补充设置公共法律服务所15个,公共法律服务室156个,实现了“三所一庭”空间集聚、点位均衡、资源整合,由服务行政区向服务经济区转变。二是“两个中心”一体发展。遵循“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的理念,实现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一体化发展,建成集信访接待、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劳动仲裁、诉讼服务、政策咨询、举报投诉、心理服务等为一体的15个镇(街)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协调中心)和161个村(社区)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协调中心),统一接入四川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信息系统,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实现群众办事一窗受理、一站解决。三是网格驿站延伸触角。按照“一个网格建一个驿站”的原则高标准建设网格驿站,整合闲置资产按照网格长、网格员、网格管家、网格志愿队“四位一体”的要求在网格中人口集聚地打造阵地,推动社区干部、网格员、行政部门、志愿队伍服务入驻网格,使格内资源由“碎片化”转向“集聚化”,在为网格员提供办公场地的同时方便就近服务群众。全区首批拟建网格驿站50个,已建成投入使用4个,其中鼓楼驿站、“白塔卫士”等试点成效突出。

优化要素重组,资源配套增强服务供给

一是专业人才由无到有。人员下沉充实基层力量,从区级部门整合人员下沉镇街集中办公,其中下沉民警199人(辅警251人)、法庭人员18人、专职人民调解员32人(兼职805人),网格员294人;购买服务补齐能力短板,整合资金70万元,强化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15个镇(街)和161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配备社区矫正专职社工15名,奠定基层专业司法人才良性成长基础。二是科技赋能由散到合。集成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全面链接“雪亮工程”、“天网工程”、“慧眼工程”等资源,建设“大数据+感知源”为支撑的综合应用调度平台,全区2866路“天网工程”、1219路“雪亮工程”、1046路“校园卫士”、1000余路社会监控、257个“楼宇卫士”、3400个无线安全系统等后台终端实现全数整合,司法系统有效融合其他行政部门、社会资源信息,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强化科技支撑。同时,将综合应用调度平台向基层延伸,率先在北城街道进行“5G+智慧城市”,探索“大数据+网格化+智能化”管理模式,构建“5分钟智能治理圈”。三是服务功能由弱到强。权限下放实现多元化服务,将矛盾纠纷“随手调”和台账管理处理权限,律师及律所业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法治宣传等公共服务下放到镇街一级,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窗口入驻实现一站式受理,通过综治中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入驻派出所,在法庭单独设立民事立案窗口、文书送达和档案查询窗口,加挂“知识产权审判巡回点”牌等,“三所一庭”实现从各自为战到协调联动的转变,为群众提供“一条龙”服务。

优化机制协同,搭台接力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三色动态”分级处置事件。依托全科网格员队伍,建立三色动态分级办理机制,即一般事项为绿色,实行“格内发现、格内联动、格内处理”;较大事项为黄色,实行“网格发现报告—网上分流移交—部门限时办理—全程跟踪督办—办结回访问效”闭环处置;突发重大事件为红色,实行“立即上报—紧急处理—结果反馈”的流程处置。今年以来,共处置上报各类事件771件,事件办结率达90%。二是“三所联动”多员化解矛盾。建立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联动调解机制,即非警务类报案,派出所第一时间移交到“三所联动”工作室,由司法所会同调解中心及时处理化解;对适用调解的治安案件,派出所负责现场维护、调查取证;法律服务所负责释法明责、厘清后果;司法所负责安抚情绪、调解案件,做到调解优势互补、无缝衔接。目前累计受理调解矛盾纠纷278件,调解成功277件,调解成功率达99.6%,非警务纠纷下降30%。三是“三大制度”立体综合防范。健全“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选拔制度,选拔符合条件人员1532人,开展普法宣传126场次;完善警民联防制度,每村(社区)建立一支联防队,坚持主要路段每周至少2-3次巡逻;建立基层政法工作联席会制度,政法委员组织镇街公检法司四家单位每月会商,研判工作形式、解决疑难杂症,有效防范基层各类矛盾发生或扩大。通过上述制度,基层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两降一升”,即矛盾纠纷的受理数和成功数同比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的立案数同比下降,法院的立案数和结案数同比上升。

(苏朝旭)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