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山盗墓啥也没挖到?主犯获刑11年!

  
2021-09-26 20:14:06
     

杨静雯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近年来,《盗墓笔记》《鬼吹灯》等盗墓题材类小说、影视剧风靡全网,但在现实中,国家明确禁止盗掘古墓葬,即使未盗掘到任何财物,盗墓者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成都市青白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件。被告人虽未盗掘到任何财物,但因盗掘行为破坏了古墓葬的整体性、完整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严重损失,因此最终认定六名被告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其中主犯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彭某某对墓穴设置、文物等颇有研究,懂风水,会探测。2020年8月,他在青白江区福洪镇某村周围看到地上有不少洞,推测下面可能存在古墓,于是邀约魏某某、江某某(另处)伙同闫某某、刘某、谌某、李某某等人,决定包山盗墓。几名被告人利用铁铲、电钻等工具,由彭某某负责探测确定位置,连续三晚对古墓坑进行盗掘,最终被民警发现并抓获。经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鉴定,被盗掘的墓葬为汉代古墓葬。

法院审理认为,六名被告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被告人彭某某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考虑到六名被告人具有坦白、立功、认罪认罚等不同的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处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法官提示,群众如发现盗掘古墓、盗窃文物、倒卖文物等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