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高新公安局象耳派出所探索建立“234”调解机制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2021-08-13 11:12:51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了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吸附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纠纷恶化升级“零”发生,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象耳派出所作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合传统与现代警务,结合线上线下,探索建立“234”调解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方便、快捷、高效地解决纠纷。



“叮,叮,叮……”近日早上,警民微信群里冒出一条“紧急情况”,象耳派出所副所长吴秦科下意识地看了看手机,立即在群里回复:“马上出警。”

一年来,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象耳派出所民警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线上接警方式。群里的“紧急情况”正是从派出所“2”条路径摸排中的微信群渠道获得,居民通过微信群及时的将自己小区一对情侣正在闹矛盾分手的消息提交给了民警。

吴秦科和民警赵志宏火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原来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现准备分手,男方彭某要求女方杨某归还恋爱期间支出的费用,分歧就出现了。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到共识,女方杨某同意并现场向男方微信转账7500元,双方均表示不再联系并删除微信和电话号码。

按照象耳派出所回访机制,所有案件必须在调解成功后的第二天进行回访的要求,正准备前往男方彭某家里回访的时候,派出所收到一条“110”转警,称象耳中学外有人打架。吴秦科和赵志宏到现场一看,没想到正在昨天才签了调解协议书的彭某和杨某。

两人明明都已经互相删除了对方联系方式,怎么会又绕在了一起?经过了解,调解后第二天男子彭某又将杨某的微信加上了,之后双方在电话里和微信里互骂,最终导致杨某伙同其前男友王某赶到象耳与彭某发生打架。派出所随后对双方作出行政处罚,彭某被处罚200元,王某和杨某各300元处罚。

“当时处理了以后,彭某当时情绪还是很激动,我觉得这是隐患。根据判断,我们将这起纠纷定义成了A。”吴秦科向记者解释道,象耳派出所为了摒弃传统“一刀切”“大锅烩”的模式,针对纠纷表现形式和潜在危害后果,对矛盾纠纷进行A、B、C三级区分,A代表有重大隐患,极有可能发生‘民转刑’问题或极端事件,需重点关注,B代表矛盾问题较大,需长时间跟踪回访,C代表矛盾双方情绪较为稳定,社会危害程度较小。

A类是需要重点关注,矛盾问题较大,民警赵志宏当天晚上在社区副书记陪同下深入彭某家中进行回访。民警采取取换位思考的态度,去理解和疏导,充当倾听者,不发火不急躁听彭某倾述其苦衷,社区副书记也在旁边打起“助攻”。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劝解,彭某终于打开心结,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三天内,民警再次对彭某进行了回访,从双方聊天中,彭某表示已经彻底放下,同时也对民警的关心表示感谢,至此,此次调解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们关注的不是一次简单的矛盾纠纷调解,最重要的还是通过‘1、3、5、7’回访机制,彻底解决矛盾双方问题,最终实现整个辖区的和谐稳定。”吴秦科介绍,目前,31起矛盾纠纷案件通过数次回访,已全部化解。

据悉,今年以来,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象耳派出所创新开展“23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突破原有“三天流转七天办结”常规,建立“1、3、5、7”天回访机制,结合“电话回访+侧面了解+入户走访”回访制度,第一时间对矛盾纠纷进行交办、处置和督办,对所有矛盾调解成功第2天进行第1次回访,A类人员3天内复访;B类人员5天复访;C类人员7天复访,有效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切实做到即交即办、行动迅速。通过该机制,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了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发酵”。

除了创新运用“1、3、5、7”天回访机制外,象耳派出所还主动与司法、社区对接,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前移。对积怨较深、涉及经济纠纷、利益纠葛和多次反复化解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实行“公安+法官+律师”专业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通过实施风险等级评估,差异化、针对性调解预判,结合情、理、法,刚柔并济开展调解工作。

(周姝)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