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办案,当事人要请法官吃富顺豆花……

  
2021-05-26 11:08:52
     

李俊英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周六,休息日,富顺法院的赵永刚法官被电话铃声惊醒,话筒里传来当事人兴奋而焦急的声音“法官,我看到他的门打开了,请你们快赶过来吧!”挂断电话后,赵法官立即驱车出发。

原来,富顺县法院在受理原告杨红与被告王成离婚一案后,被告一直以自己忙、无固定收件地址等为由不配合法院,致使相关诉讼文书未能及时送达。但据原告陈述被告一直在家,是故意躲避法官。其间,法官多次与被告电话联系,数次到其家中均未找到本人,经与原告沟通,嘱咐其留意被告的行踪,一旦有线索第一时间告知法官,才有了上述的一幕。

返回途中,赵永刚又接到另一案件当事人的电话,得知其即将到达法院,于是赶紧按约回到法院开展调解。原告男方已八十出头,被告女方也近八十,双方虽系再婚,但婚龄已达37年,早年双方感情较好,随着年岁的增长,双方的家庭矛盾累积致使矛盾升级,最终诉至法院。法官了解案情后,开庭前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希望双方能和好,但原告坚持要求离婚。

庭审当天,双方分歧较大,各自均不让步,缺乏调解基础。庭审结束后,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多次在电话中进行单方调解,与当事人及其子女反复沟通,最终在电话中形成初步的调解意见。

而离婚纠纷,即使达成了协议,双方当事人也必须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才能生效。但本案原、被告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到庭,法官为了方便当事人,决定利用休息日为当事人作调解工作。经过多番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同意离婚的一致意见。

双方在协议上签完字时已近午饭时间,有感于法官为了方便当事人而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且困扰双方老人及子女多年的难题终于妥善解决。老人的子女热情邀请法官“走,我请你们一起去吃富顺荤豆花!”

赵永刚当然没有应约,说明了相关纪律,礼貌表达了谢意,当事人走出院大门后还回头向法官挥手示意,看得出来,双方都很满意。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