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江蓉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5月27日,记者从乐至县司法局获悉,该局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开展“1+3+1”学习教育活动,即“季覆盖、月分类、日精准”教育模式,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阶段、犯罪表现、现实表现等实际情况,分别开展每季度1次全县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每月3类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和每日重点对象1对1跟踪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为“法治乐至”“平安乐至”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5月21日,该局以视频形式举行第二季度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21个司法所设分会场,159名社区矫正对象(不含未成年)参加学习,县司法局副局长余波、天池司法所所长杨义红参加会议并开展法治道德教育,会议由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张逸然主持,
张逸然首先通报了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第一季度总体表现情况,并宣读了付某等13人处罚情况,警示教育全体在矫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杨义红指出,社区矫正对象要强化罪犯身份认识,时刻端正接受矫正的态度;要筑牢规矩意识,严格行为规范;要严格遵守报告、信息化核查、学习教育、公益活动等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不要以身试法,心存侥幸,否则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余波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机会,好好改造;讲规矩,守规定,增强法治意识,行动上严格遵纪守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规范执法,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本次教育活动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实效性高,有效促使社区矫正对象焕发新的精神面貌,深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规矩意识,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监管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