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蓬溪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结合前期“开门搞整顿”座谈会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县检察院按照相关要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为群众办一批好事、解决一批实事,做到“民有所呼、我必回应”,活动成果已经初显成效。
清洁环境常态化
3月16日,蓬溪县检察院召开“开门纳谏”征求意见座谈会,本单位所在的映月街社区群众代表提出,检察院机关宿舍区卫生条件差、绿化带杂草丛生、树木长期不修理,影响相邻群众对居家生活品质的需求,希望检察院能进行整改,搞好周边环境卫生。
蓬溪县检察院虚心纳谏,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时间,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按照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要求:“我为群众办实事”必须从身边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抓起,把本单位“干警自己动手”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常态化,争做卫生文明机关。
自3月20日以来,分区域、分部门开展清洁生态大行动,将卫生责任部门与责任区域固定化,开展活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对机关环境和宿舍绿化带进行消毒和隐患排查,聚焦“老鼠”“毒蛇”“马蜂窝”“树阴遮光”等影响周边群众民生安全事项,一草一木逐一检查清理,保障相邻群众的安居生活环境。
下沉乡村助推森林防火
为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3月26日至4月2日期间,三名副检察长轮流带一个工作组,下沉到蓬南镇5个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我院工作队员深入村社群众家中,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政策及其危害,受教育人数累计达到千余人;阻止村民清明节前后到山坡坟头祭祖不当烧纸钱放鞭炮等火灾隐患10余起。现目前,检察院所下沉区域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确保了特殊时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在区域乡村森林的生态安全,为乡村移风易俗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另外,就代表们提出的群众“入厕”需求、保障来访群众合理需求等意见进行了采纳并整改,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
苟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