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英 杨兴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3月4日,德昌县德州街道彩虹社区辖区星星路25号居民叶某打电话向社区反映:自己居住在此几十余年,隔壁新开业游乐场因游乐设备一整天都播放音乐而产生噪音,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日常生活,无奈之下向社区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德州司法所和社区人民调解员、民警到现场查看了具体情况,展开了调解工作。刚开始游乐场工作人员拒不配合,表示游乐场营业快两个月了,从来没有人反映过此类问题。调解员运用共情方式,让游乐场工作人员意识到噪音的确已经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开展法治教育,说明游乐场行为已构成了侵权,作为游乐场的负责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居民生活环境不受噪音侵扰。
在调解员的积极劝说下,游乐场负责人同意把音响设备音量调低,同时保证在中午12点至14点,晚上21点之后关闭游乐设施音乐,纠纷在依法调解下得以解决。
社区是最基层的调解组织,管的就是辖区内“鸡毛蒜皮”的“大”事情,德州司法所将继续指导参与社区人民调解工作,“面对面”参与社区居民纠纷调解,“点对点”为辖区居民解决更多实际问题,“实打实”为促进社区的文明和谐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