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朱佳琦
备案为“医用隔离面罩”,生产的却是普通口罩,罚!医院药房里的药成分“缩水”,罚!网上药品销售额高达580万元,商家竟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查!
药械安全无小事,严查严控严处罚,“春雷行动2021”已进入收官阶段,各项执法子行动正在加速推进中。3月24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中,成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拳整治药械安全问题,截至今年2月底,共查处药械相关案件113件,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违法案件61件。
备案信息中,产品描述为“通常由高分子材料制成的防护罩、泡沫和固定装置组成” ,但实际生产出来的产品确是“内外两层蓝色无纺布,夹一层白色熔喷布构成,两侧各有挂耳”。日前,武侯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了一起面罩不符合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的案件,并作出给予货值金额5倍罚款的处罚,罚款金额高达150万元。
同样,在一次抽检中,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某胃病医院药房货架上的护胃爽胶囊的“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药品质量标准判断,该药属于劣药。随后,对该医院作出了没收相关批次劣药、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30万元的处罚。
除了线下抽检,线上药品的销售也在执法人员的监管当中。日前,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典型的互联网无证销售药品案件线索,遂联合青羊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迅速前往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在该公司仓库内,执法人员发现通脉颗粒(国药准字Z22020325)、脑立清胶囊(国药准字Z22020746)等药品3000余盒,公司电脑上,还有这些药品的发货清单及金额。然而,这家公司无法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也无药品销售。据进一步调查,至案发时该公司销售额约580万元,库房还存有未销售药品货值约200余万元,涉案金额共计8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上鱼目混珠、偷梁换柱的行径被揭露的一幕又一幕,都是“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缩影。记者了解到,在过去近3个月的时间里,成都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以人口密集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为重点单位,以新冠肺炎病毒治疗相关药品、冷链药械、医用口罩、新冠肺炎疫苗为重点品种,以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购进查验是否按规定进行、药械储存是否符合要求为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截至2月底,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药械相关案件113件,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违法案件61件,罚没金额89.73万元,其他与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相关案件51件,罚没金额365.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