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政法先进个人群英谱⑦】张茂林:青春与检徽同耀

  
2021-03-26 14:41:02
     

张茂林,男,汉族,1984年出生,四川泸州人,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近年来,张茂林办理各类案件400余件,成功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2012年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赛团体二等奖、个人最佳风采奖,2017年荣获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全国公诉标兵、最佳辩手。近年来,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1次,获得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泸州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怀揣正义在案件办理中不断成长

2009年,张茂林经公开招考进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开始了自己的公诉旅程,从部门内勤做起,逐渐成长为全国知名的“公诉标兵”。“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是对他的最好刻画。不管是基础工作还是案件办理,都留下了他一步步向着梦想前进的脚印:细致审查戳穿犯罪嫌疑人假自首真“顶包”,全力将利用未成年人贩毒的毒枭绳之以法,成功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他说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往往源于扎实做好这些不起眼的基础工作。只有踏实认真,规范把握好每个细节,才能越做越好,这是他执着偏爱这些“琐事”的原因。


“专业功底扎实,工作细致严谨,儒雅气质之下,怀揣一颗正义果敢的心。”这是公诉部门的同事们对他的中肯评价。他在公诉岗位上严格遵循司法程序,自觉强化人权保障和程序公正意识,切实通过严格、细致的审查起诉工作履行检察职能。如2013年某煤矿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他受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积极与侦查人员沟通取证方向和法律适用争议,完善证据体系,实现案件快捕快诉和良好效果,该案作为全市教育警示素材刊发。又如他所办理的一名毒枭指使多名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一案,该案主犯组织多名未成年人从四川省合江县跨境前往缅甸小勐拉等地走私、运输毒品,累计数量超过10kg,该案涉及人员多、地域广泛,对未成年人侵害极其严重,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和极大愤怒,他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时提出补充证据和纠正违法的监督意见,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利,获得上级检察机关高度认可。


正是因为在日常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张茂林很快脱颖而出,获得了代表四川省检察机关出征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的宝贵机会,并一举拿下代表公诉业务最高荣誉的“全国公诉标兵”和全场唯一单项奖“最佳辩手”,这两个大奖的分量可谓沉甸甸。回想起岗位练兵的经历,他用了简洁的四个字来概括:“受益匪浅”,不管是对法学理论的全面掌握还是具体庭审的实践对抗,他都更加游刃有余。

独挡一面在改革背景下砥砺前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重大举措逐步落实,检察机关走向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多重改革叠加的关键节点,公诉工作的发展也面临新局面和新挑战。2017年5月,张茂林肩负着院党组的期望,受命担任公诉处处长,开始带领团队创造新业绩。

张茂林注重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坚持以执法办案服务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他推进改革落地,积极适应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公诉队伍适应庭审实质化水平,不断强化办案人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监督意识。他狠抓业务基础,把“极致”思维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强化对各区县院公诉工作的指导,追求办理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役中,冲锋办案第一线,全程参与全市首例涉疫情案件办理,仅用6天时间办结获判,得到最高检两微平台及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为市检察院扫黑办负责人,对全市涉黑恶案件做到“件件诉前把关”,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战”,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他坚持创新发展,全面推进智慧公诉建设,圆满完成高检院、省院的试点工作,探索命案由市级检察院审查逮捕、开展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部门派驻检察室等多项全省领先的创新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禁毒工作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不认罪案件出庭公诉、妇女权益检察维护等十余项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泸州公诉作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

严于律己在职能履行中服务社会

多年来,张茂林一直不改初心,坚持认真履行职责和严格依法办案,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为各项工作的良好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他组织纪律性较强,为人正直,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从未受过刑事处分和党纪政纪处分。担任部门负责人后,他全面梳理部门风险点,强化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采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个别谈话等系列落实工作措施,做到“重预防、常提醒”,杜绝以权谋私、违法办案等现象出现,确保检察权的正确有效行使。

在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张茂林也是个“热心人”,善于结合工作和专业拓展视野,投身多项社会服务活动中,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成功创建“四川省青年文明号”,作为“号长”的他也有了更大的平台更广泛地参与到青年志愿者的活动中,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他组织搭建了两级院“灯塔”禁毒宣传团队,明确禁毒宣传团队主要面向大专院校、未检部门主要面向中小学校的分工,实现校园禁毒“全覆盖”。“远离毒品•无悔青春--巡回庭审进校园”主题活动已覆盖了西南医科大学、四川化工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四川法制报等媒体对活动进行了综合报道。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研究了交通运输领域的乱象,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市检察院向市交通运输局公开宣告关于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问题的检察建议,市政府开展全市专项整治,查获非法营运车辆,增加农村客运和城乡公交,出台实施细则规范网约车管理,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乱象得到有效控制。他拓展了普法宣传平台,“以案说法”讲好检察故事,携手泸州电视台以检察机关成功办理的“套路贷”犯罪集团案、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为蓝本,以观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情景剧的形式摄制普法节目,经泸州电视台播放后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作用。他说,这些都是他从事检察事业的一部分,只有努力才能无愧于胸前的检徽。泸州市检察院

编辑:徐雯夏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