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靖
“感谢你们的认真负责,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我们对调解结果很满意!”2021年2月4日,在成都市邛崃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市民邓某履行调解协议将装修款32000元交予市民梁某,自此双方关于装修款的矛盾纠纷彻底了结。
近年来,邛崃市创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一体化”改革,依托司法行政资源,整合社会多元力量,发挥各级各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邛崃市创新搭建矛盾纠纷化解实体平台、线上智慧管理平台、群众参与监督平台三大平台,实现纠纷精细管理“一体化”。建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建立镇(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党委书记任组长,监督、管理辖区内调解工作;建立部门调解室,发挥专业优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建立村(社区)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妇女儿童维权、劳动争议等业务。开发邛崃市社会矛盾纠纷案件管理系统,供市级中心、各部门和镇(街)、村(社区)集成使用,构建纵横联动网络指挥体系,建立矛盾纠纷日统计、周研判、月总结的工作研判制度,推动矛盾纠纷在线受理、登记、调处、统计和分析,实现对矛盾纠纷全过程的精准掌握、及时追踪。开发“法治邛崃”微信调解程序,开展“云调解”工作,方便群众通过手机终端开展纠纷申请、受理、调处、办结服务,实时掌握案件调解进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探索建立三大机制,实现纠纷分流响应“一体化”。建立案件移送衔接机制,接收上级交办,公安、法院等部门移送的可调纠纷,组建案件审查小组,畅通纠纷移送接收渠道。建立纠纷分级分类调处机制,实行“访调分离”“信法”“信访”互不交叉;依托镇(街)群众工作之家,调处疑难复杂纠纷,“访调结合”实现矛盾不上交。建立工作派单制,将移送交办的矛盾纠纷推送给相应的镇(街)中心、部门调解室分流调处;镇(街)中心将一般纠纷派单给村(社区)调解;镇(街)中心、部门调解室相互“吹哨”响应,通过“工作派单”合力化解纠纷,构建起全链条处置模式。
创新三大举措,实现纠纷优质化解“一体化”。推动调解协议赋强执行,引导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支付令保护和公证赋强,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固化调解工作成果。引导适用诉讼程序,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及时起诉,确保纠纷在法治轨道内及时得到化解。推动引入心理辅导环节,对当事人具有心理危机的特例纠纷,组织心理咨询师有效介入,进行疏导、安抚,帮助走出心理困境,助推纠纷化解。
整合调解力量,实现纠纷多元化解“一体化”。建立市级调解专家库,组建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政法调解员、律师调解员等专家库,并按照“所学专业”“所在行业”“擅长领域”等进行分类登记建库,对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咨询、指导意见。培树调解品牌,鼓励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熟悉民情、信誉度高的调解员成立个人调解室,充分发挥个人调解品牌效应,提升调解工作效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广泛吸纳“五老+1”“两代表一委员”“新乡贤”等社会力量,发展壮大调解志愿者队伍,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据统计,自工作开展以来,邛崃市累计调解社会矛盾纠纷3900余件,全市无“民转刑”案件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连续三年获“四川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