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吴芳(化名)是一名被漏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因被家暴,她离开德阳的丈夫后,又在资阳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因此被法院判处重婚罪,并被宣告缓刑。可是,理应接受社区矫正的她为何被社区矫正机构拒收?面对家暴的丈夫,她又该如何解除婚姻?吴芳的困境被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后,他们延伸检察职能,帮助吴芳化解困难,走向新生。
2024年1月,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收到社区矫正对象吴芳漏管的监督线索。收到线索后,雁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前往社区矫正机构,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调查。经查,2019年3月,吴芳从外省嫁到德阳市,后在资阳市雁江区务工时结识了周某,二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且育有一女。2023年12月,吴芳与周某因犯重婚罪,一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决中,法院将吴芳与周某的社区矫正执行地确定为雁江区的同一居住地,随后将执行文书寄送至雁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吴芳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按同一住址再接收其与周某,无异于使他们继续维持非法重婚状态,所以才迟迟未办理相应登记接收手续。”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表明拒收原因,这导致吴芳陷入长达40天的漏管状态。“将吴芳与重婚对象的矫正地确定为同一住址确实不符合监管要求,但也不能让她继续漏管。”检察官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必须有稳定居所,但当办案团队在询问吴芳时,了解到其丈夫对其有家暴行为。如果执意让吴芳回到德阳市原籍接受社区矫正,可能会面临被继续家暴的风险。
检察机关既要依法保障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坚决防止脱管、漏管,也要致力于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区矫正依法、公正、规范运行。检察官还了解到,吴芳现已搬至居住在雁江区某村的妹妹家中,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核实、询问当地村民和村干部,由村委会出具居住证明,最终确定吴芳符合在雁江区监管的条件。
2024年1月,雁江区检察院依法向雁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了接收吴芳在本地矫正的监督意见。同时将异地法院违法线索移送至当地检察机关。同年2月,吴芳被纳入社区矫正,按时参加矫正学习。
检察履职并未就此止步。检察官发现,案件背后还潜藏着一道关乎情与法的难题——吴芳尚未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若不能妥善解决,重婚的法律风险将始终存在。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检察官前往吴芳原籍地走访调查。
经了解,吴芳与丈夫感情早已破裂,但因男方始终不愿离婚,而吴芳囿于法律知识局限,未能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婚姻,最终导致重婚事实发生。
据悉,找准症结后,雁江区检察院及时启动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德阳检察机关为吴芳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依法支持其提起离婚诉讼。2024年3月,经法院调解,吴芳与丈夫正式解除婚姻关系。5月,吴芳重组家庭,开启新的人生。12月,吴芳完成社区矫正回归社会。
日前,检察官对吴芳进行了回访。吴芳告诉检察官:“孩子上学了,我也努力在当地打工,相信日子会一天比一天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