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个政策”保障 靠“两项机制”推动

  
2019-10-24 09:38:17
     


红袖标队伍开展治安巡逻


网格员为群众发放基层平安创建宣传资料


退休人员老袁正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解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眉山样本”

欢声笑语中,小区面貌焕然一新……置身在眉山城区小北街的一处老小区,倍感温馨和谐。在这里生活了20多年的小区居民王大爷看来,小区现今和谐的景象,在前些年是不敢想的。以往,社区欠缺服务,大事小事没人管,小区绿地无人维护,卫生保洁跟不上……

这一切的改变,源于眉山市委政法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近年来,眉山市不断健全政策保障体系,用“两个政策”保障,靠“两项机制”推动,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有力助推平安眉山建设,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三者的良性互动,连续两届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关键词:政策

制定“两大政策”保障社会力量“劲儿有地方使”!

如何保障社会力量“劲儿有地方使”?眉山市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探索并充分应用于实践后,进一步完善了“两大政策”。

制定培育发展政策。眉山市政府先后出台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实施意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目前,全市共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738个,注册志愿团体952个、志愿者14.75万人,提供服务项目1365个,聘用专职网格员1976名、兼职网格员9449名。

具体而言,一是做大社会调解力量。眉山市相继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等实施意见和办法,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全市共建立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495个、行业性调解组织147个、专业性调解组织98个、各类调解室3000余个,其中培育了老袁调解工作室等13个品牌工作室,在册调解员15050名,每年化解矛盾纠纷2万余件,调解成功率保持98%以上。

二是做强社会防控力量。出台了《眉山市红袖标群防群治队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发动村治保委员、“红袖标队伍、保安员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安防控。全市现有“红袖标”队伍2万余人、保安服务公司14家保安人员2000余人,群众性治安巡防力量遍布城乡社区、小区院落、车站商场。

三是充实社会法律服务力量。制定乡村法律服务站建设、法律顾问服务社会等意见,全市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1个、村(社区)工作室710个,现有律师事务所3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42家、法律援助中心7个,帮助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4800名,有力助推全市领域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制定资金支持政策。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红袖标群防群治工作经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等一律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同时,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分别按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年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个人调解工作室,给予一次性6万元的开办补助;对专业性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开办补助;对成功调解的一般矛盾纠纷按100至300元/件给予个案补助,重大矛盾纠纷按500至2000元/件给予个案补助。

此外,眉山市进一步拓展服务补助,出台了《关于推动网格员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受聘网格员调解的矛盾纠纷,纳入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个案补贴范围,给协助执行的网格员发放补贴,增加服务收入。自2017年8月以来,全市网格员协助法院找人找物5616人次、送达文书1773件次,协助执结案件1397件、执结金额8070万元,极大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关键词:机制

完善“两项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活儿能更好干”!

“社会力量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外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含基金会和社团)以及社会公众等,社会力量作为联系政府与社会公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具有贴近民生、自愿参与、专业性较强和服务灵活等特点。因此,有了政策支持,还需要靠机制来推动,进一步解决社会力量如何参与治理、怎样服务群众的问题。”眉山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分析说。

完善培训增能机制。科学运用“指挥棒”,将社会力量培训纳入市级部门和区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将政治素养与价值观、法律与政策应用、专业助人等纳入社会力量培训目录,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和发展能力。借力科技“新媒体”,利用互联网、QQ群、微信、微博等宣传法律政策、相关专业知识和典型案例,让社会组织及其成员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传承弘扬“老经验”,充分发挥老法官、老检察官、老公安、老党员、老干部、老人民调解员等“老人”对当地社会人熟、地熟、情况熟、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对新进社会组织人员进行传帮带。

完善评优激励机制。广泛开展“最美网格员”评选活动,眉山市委、市政府每年表彰奖励100名优秀网格员,把网格员纳入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先后有140余名网格员成长为村(社区)书记或主任,162名网格员当选为区县、乡镇“两代表一委员”,有效激发和调动了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制定《眉山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线索信息奖励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市级专项资金每年50万元,区县每年10至20万元,每半年评选奖励300名优秀消防网格管理员,每人奖励500元;设立市级突出贡献线索单项奖,给予1000元/次奖励。建立有奖爆料微信平台,对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方面发现报告问题的群众给予“红包”奖励,鼓励群众参与社区治理。

关键词:启示

总结“两点启示”延续社会力量“服务更有效果”!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眉山样本’,真正实现了党委政府满意、全市群众点赞、社会平安和谐的目的。但这还远远不够,通过这些年的努力,我们也在不断的探索和总结。”眉山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启示一:坚持党政引导,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性。通过党建引领,健全完善政策保障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让社会力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最活跃的因素,形成了社会力量多、治理范围广、运行机制好的良性工作格局。

启示二:坚持问题导向,汇聚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源头治理。针对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灵活性、专业性强的优势,引导社会力量向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法律服务等群众需求迫切、问题集中多发的方面汇聚,助推基层社会洽理难题坚持协同推进,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积极搭建社会协作、基层民主协商、社会服务等信息平台,拓展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提升了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

在推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中,个人调解工作室、律师、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调解组织、专业性调解组织等涌动在一个个小区,带领着居民群众参与自治共管,最大限度凝聚起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蓬勃生机。

文国权 李林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