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官咋断这些“家务事”

  
2023-05-09 11:03:03
     

  案件1
  
  8万元现金的故事
  
  “法官,我要求谢某马上还我父亲的8万元钱。”“法官,我担心我还了这8万元钱,他们不配合我过户。”
  
  “那要是我们配合过户了,你就跑了,不还钱了怎么办?”
  
  在近日的一场庭审中,因为就双方共同财产(一套房屋)和共同债务(8万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昔日的夫妻情谊不在,曾经的亲家恶语相向。夫妻离婚 财产债务理不清
  
  原来,汤某某和谢某曾系夫妻,双方调解离婚时表示就双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私下协商处理。协议离婚后,汤某某与谢某并未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达成一致意见,汤某某之父遂诉至岳池县法院,要求二人归还借款。汤某某之父提起债务诉讼的同时,汤某某也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汤某某称,谢某不愿意抚养大女儿,将大女儿赶到自己这里。谢某却称是汤某某在未通知他的情况下,将大女儿转学至其他学校,让两个女儿人为分开。
  
  一起案件还未厘清,“案外案”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承办法官反复与当事人联系了解案情,抽丝剥茧、细致沟通,寻找纠纷突破点,期望能通过最快捷有效的方式化解矛盾。
  
  法官调解 借款交到法院封存
  
  债务诉讼案如期开庭。在休庭调解时,承办法官了解到汤某某及谢某约定好由谢某偿还汤某某之父8万元,汤某某将房屋过户给谢某,但双方互不信任彼此,调解现场,汤某某家人和谢某家人不停指责对方。此外,承办法官还了解到汤某某与谢某共育有二女,如今大人闹得不可开交,给两个女儿生活也造成一定影响。为解决两家之间的纠纷,也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法官建议汤某某、谢某、汤某某之父三方共同调解。
  
  当事人三方在法官的组织下坐在了一起,经过法官耐心调解,三方达成协议,谢某将借款以现金方式交至法院封存,同时,汤某某协助谢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汤某某与谢某办理好过户手续后,当事人回到法院在法官见证下清点款项。同时,汤某某之父自愿向法庭申请撤诉。
  
  处理好债务纠纷后,法官单独向汤某某和谢某做思想工作,“孩子的问题是最重要的,不管大人发生什么纠纷和矛盾,都要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要一味争执、指责,推卸责任,否则将会得不偿失”。汤某某、谢某表示认可,汤某某随即表态:“法官,变更抚养关系的案子,我现在自愿申请撤诉,孩子的问题我们自己协商解决,不起诉了!”
  
  “双方的互不信任,导致该案变得异常复杂,如果只求快速判决结案,可能会导致后续诸多纷争。所以,我花费很长时间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见证当事人过户房屋、清点款项,终于做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办理了这么多案件,我深刻明白用情、用心办案的重要性,只有读懂群众的内心,找到当事人纠纷症结,充分释法明理,解开他们心里的疙瘩,才能让他们服气、服理、更服法。”岳池县法院承办法官张鑫介绍道。 邓寒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案件2
  
  跟踪骚扰前女友 法院发出保护令
  
  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签发了一份恋爱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据悉,这是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以来,郫都区法院签发的首份恋爱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
  
  小丽与小敏原系恋爱关系,后因性格不合协议分手。但分手后,小敏并不甘心,多次在小丽住所地、经常出入地实施蹲守、跟踪、骚扰以及抢夺手机的行为,还不断通过电话、短信等对小丽进行骚扰、辱骂。小丽自述其感到精神已经快要崩溃,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郫都区法院受理小丽的申请后,依法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裁定禁止小敏进入小丽现在居住的房屋与老家的房屋,同时禁止小敏对小丽实施跟踪、纠缠和暴力行为。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郫都区法院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送达,同时送达至小丽所在辖区的派出所以及社区,如小敏违反保护令,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法官特别提醒:如果你身边有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劝阻,防止造成严重后果。如果你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当积极寻求帮助,第一时间向村委会(社区)、妇联、公安机关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郝飞)
  
  案件3
  
  杜绝家暴 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有了这张保护令,我就不怕了!”近日,在宜宾市南溪区法院,刘某拿着《人身安全保护令》激动地说道。据了解,为有效保护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南溪区法院对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依法作出裁定:禁止丈夫对妻子及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丈夫进入妻子及近亲属的住所。
  
  申请人刘某(女)与被申请人周某(男)系再婚夫妻,于2009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因夫妻感情不和,刘某向周某提出离婚未果,现已分开居住。周某为发泄心中不满情绪,多次通过发微信、打电话、跟踪等方式恐吓刘某及其家人,并跟踪刘某对其实施暴力伤害行为,让刘某及家人惶恐不安。刘某多次报警求助后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收到刘某的申请后,法官及时向刘某了解情况,认真查看了接处警登记、诊断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法院认为周某对刘某以殴打、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了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刘某及其家人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遂于受理当日依法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及当地派出所。送达过程中,法官向周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书写了保证书。
  
  (郎桔)
  
  案件4
  
  跨越2500公里 两地法院联手追讨抚育费
  
  近日,四川省邛崃市法院协助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成功执行一起跨越2500公里的抚育费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推动案件顺利高效执结。
  
  4月24日一早,邛崃市法院就收到一条来自2500公里外的协助执行请求。原来是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请求邛崃市法院帮忙协助查找一起抚育费案件被执行人张某。该案申请执行人小张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一起生活,现身患重病,但父亲张某一直拒不支付抚育费。苏家屯区法院提供的证据显示,张某现在邛崃市经营一家商铺,经常在朋友圈炫耀其生活富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邛崃市法院与苏家屯区法院执行干警共同拟制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和行动计划,并根据相关线索于当日找到张某。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对张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为了子女身心健康,避免给子女造成二次伤害,张某当即履行了全部抚育费8万余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曾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