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体验密室逃脱受伤 商家承担60%责任 免费为啥不免责?

  
2023-04-11 10:38:15
     

玩家准备体验密室逃脱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李欣璐 文/图
  
  你玩过免费的密室逃脱吗?如果体验免费的密室逃脱时却不慎受伤,还能找商家赔偿吗?前不久,彭州市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商家承担60%的责任。
  
  商家未收取任何费用,还要承担责任?所谓的安全保障义务,究竟包括哪些?昨(10)日,本报记者采访了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云雁,请她为大家解读密室逃脱背后的法律风险。
  
  法院判了经营者有义务保障玩家安全
  
  2021年12月20日,林某与朋友一行4人在某娱乐公司开设的密室进行娱乐活动时,跳入一处基坑中致其手臂受伤。随后的半年内,林某两次进入医院进行治疗,出院时医院诊断为左肱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和左肱骨远端骨折术后不连接。
  
  2022年4月19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林某伤残程度为十级。因与某娱乐公司之间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林某向彭州市法院起诉,要求娱乐公司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对于林某的起诉,某娱乐公司称,当时密室逃脱仍未正式营业,处于试营业期间,且未向林某收取任何费用,不应承担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判断密室经营者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在于审查游戏经营者、场所管理人是否提供了符合安全规范的设备以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以及是否尽到勤勉、谨慎的通知、警示和指引义务,提示消费者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本案中,玩家需要从高台跳入基坑,存在一定危险性,某娱乐公司作为密室的经营者,理应提供更安全的设备保障玩家参与游戏时不受损害;林某作为密室逃脱游戏的消费者,也应根据自身情况评估风险且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综合评判双方行为及过错程度,彭州市法院判决某娱乐公司承担60%责任,林某自行承担40%责任。
  
  记者体验恐怖主题最受青睐也最易受伤
  
  记者了解到,密室逃脱是一种实景类互动游戏,创意多来源于电影、网游等场景。4月8日,记者在对消费者的采访中了解到,恐怖主题的密室逃脱最受青睐也最容易受伤。“我之前体验一个恐怖主题密室逃脱时,把头撞破了,流了好多血,商家带我去了医院,并且付了医药费。”成都的消费者杨女士告诉记者。
  
  恐怖主题的密室逃脱为何容易使人受伤?
  
  4月8至9日,记者进行了2个恐怖主题密室逃脱的体验。在记者的体验中,有伸手不见五指的全黑环境,有演技精湛的真人NPC(非玩家角色)或扮演“鬼怪”、或扮演“杀人狂魔”,时不时出来吓你一跳。在昏暗的灯光下,当一个披头散发的红衣“鬼”突然闪现出来,的确会吓得人“原地起飞”。记者“逃脱”过程中,手背贴着墙壁时有擦伤渗血,游戏结束后,老板提供了碘伏对伤口进行消毒。
  
  记者浏览某点评软件评出的成都“密室逃脱”热门榜发现,受到年轻人欢迎追捧的“密逃”主题多少都会带点恐怖元素,还有许多玩家专门体验“恐怖”的密室逃脱。
  
  同业回应“只要是我们的原因都会负责”
  
  那如果免费体验密室逃脱时受伤,商家是否会负责呢?
  
  4月9日,记者采访了成都某先生沉浸式密室和成都某实景电影剧场。成都某实景电影剧场工作人员介绍:“在游戏中受伤需要马上跟我们说,然后我们会查看监控,确定是我们的问题,我们会带玩家去医院做检查,只要是我们的原因我们都会负责的,不管是不是免费票。”
  
  成都某先生沉浸式密室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边是签了免责声明的,如果在NPC没有触碰玩家的情况下,自己造成的损伤,就由自己负责;如果是我们的NPC导致玩家受伤,我们负责。”
  
  类案梳理经营者判赔高达几十万元
  
  记者梳理以往的新闻报道和相关法院判例发现,正是这种带点恐怖元素的密室逃脱主题游戏,当扮演“鬼怪”的NPC突然出现时,玩家慌乱逃窜起来很容易受伤,有人磕破划伤,有人摔倒骨折……由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也不在少数。视玩家伤情的严重程度,经营者被判赔偿的金额有的几万元,有的高达几十万元。
  
  在2022年2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中,被告是北京一家经营密室逃脱游戏的商家,原告是消费者庞某。庞某玩密室逃脱游戏时,在逃跑过程中摔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指出,被告在游戏过程中并未设置任何安全引导标识,工作人员也未进行现场风险提示,设置的游戏线路、提供的游戏环境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庞某作为成年人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按照被告承担80%、原告承担20%的责任比例判决被告退还门票费,并赔偿庞某相关损失共计19万余元。该案一审判决后,被告没有上诉,如今判决已经生效。
  
  律师解读
  
  ● 问题1
  
  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中,安全保障义务都包括哪些?
  
  “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包括硬件方面和软件方面。”曾云雁进一步解释道,在硬件方面,首先,服务场所使用的建筑物、配套服务设施设备都应该是安全的。并且,经营者定期、勤勉维护它们,使之处于符合安全标准的状态。其次,经营者根据服务内容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保障人员也是应尽的安保义务之一,例如,《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就规定,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在软件方面,首先,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过程应当是安全的。如果存在内部不安全因素,经营者应当全部消除。其次,防范外部不安全因素,制止第三人侵害消费者。最后,经营者对不安全因素存在提示、说明、劝告、协助义务。
  
  “如上述案件中的密室逃脱经营者,设计跳入基坑的环节本身就可能产生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属于不安全因素,但是经营者未充分提示,也未消除不安全因素,所以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曾云雁表示。
  
  ● 问题2
  
  经营者提供免费体验,消费者不慎受伤,经营者是否应当担责?曾云雁认为,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消费者、潜在消费者、实际进入服务场所的任何人都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因为经营者从事的是营利性的活动,尽管在服务场所出现的人最后不一定购买服务,但却为购买服务提供了可能;其次,经营者对服务场所实际情况了解更充分,预见和防止损害发生或减轻的主要义务由经营者承担也存在合理性。
  
  经营者是否承担责任,一般取决于有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义务。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也不排除在特别情况下存在约定义务。实践中,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的过错大小决定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大小。
  
  ● 问题3
  
  经营者如何避免相关法律风险?
  
  曾云雁建议:第一,经营者应当评估自己经营范围内所有不安全因素,如安全设施设备是否足够、达标,是否对设施设备开展定期的维护工作;第二,在一切可能产生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方作出充分的安全提示,并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定期开展培训;第三,鉴于密室逃脱游戏通常在比较幽暗的环境下开展,所以保证经营范围内全域覆盖电子监控是必要的,并且还应当保证经营期间监控正常运行,以便于经营者能提前发现问题,阻止损害发生,同时,也可以作为事故发生后划分赔偿责任的证据;第四,如果确实存在无法消除的不安全因素,并且容易产生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项目,建议经营者果断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