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

  
2017-02-16 10:00:16
     

抓住“关键少数”干好六件大事

——《四川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

本报记者 兰楠

●抓“关键少数”,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年度考核述职中要述法

●搭建学法平台,建设网络学法学校、网络学法课堂,推行无纸化学法考试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制度

●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和国家工作人员入职晋职培训必训内容

为了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省依法治省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强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全省要重点抓好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履职、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等六方面任务。

出台背景 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去年,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就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各地、各部门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但是,有的领导干部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和部门学法用法制度不够健全,有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在此背景下,为推动此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我省成立了由省司法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起草小组,组织开展我省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形成《意见》征求稿后,起草小组向63个省直部门、21个市州依法治理办公室征求了意见;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此后,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最终的《意见》。”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意见》的出台背景。

主要内容 着力从五大方面学法用法

《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其次,是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认真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等方面的法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再次,是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文化建设、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就业、防灾减灾、精准扶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同时,要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此外,还要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我省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主要任务 重大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

《意见》指出,下一步,我省要着力做好“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履职;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等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为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意见》要求,我省要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以及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

坚持依法决策方面,要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意见》特别强调,要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制度。在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中增加法律知识比重,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在录用、招聘中法律知识的考察测试,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

同时,还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考试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此外,还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特色亮点 细化责任分工创新学法形式

“既落实中央部署,也体现了我省特色。”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着力突出四川特色,《意见》增加了对责任分工、工作步骤的安排部署,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主要任务细化分解为21条工作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各部门各单位责任明晰、任务明确,《意见》能落地管用。比如: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制度,责任单位包括了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依法治省办等;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包括了省纪委、省检察院、监察厅等。《意见》还有一大亮点就是对网络平台的运用,例如搭建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依托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天府先锋”四川全媒体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四川省公务员培训平台、各级政府网站、专门普法网等资源,建设网络学法学校、网络学法课堂,推行无纸化学法考试。《意见》还要求丰富学法载体,创新学法形式。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微电影、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