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秒变“牛倌”  40头牦牛冲抵案款

  
2023-06-07 10:44:51
     

方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焰

一起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因被执行人头某无可执行的财产,眼看陷入僵局。壤塘县法院执行局在了解到头某在远牧场有几十头牦牛的线索后,果断约谈头某,经过12小时的辨认、清点,最终“以物抵债””圆满执结此案。


原告壤塘县石里乡某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头某合同纠纷一案,经壤塘县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头某自愿偿还原告产业发展基金46.3万元,但被告到期未履行法律义务,2023年3月3日,原告向壤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局经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头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执行人员线下走访时,对头某进行居住地查询、打探时,申请人某村委会向执行人员提供头某在远牧场有几十头牦牛这一重要线索。

执行人员立刻下达了拘传令,传唤并约谈了头某。头某表示同意以40头牦牛冲抵部分案款。但因牦牛都在海拔近4000米的远牧场上放养,且与邻居家牦牛混养,所以需要执行人员到远牧场去辨认、清点、赶牛后方能交付。

5月30日,在长达12小时的,分辨、清点工作后,直至当晚11点,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40头牦牛终于圆满交付,此案也在6月6日顺利执结。此次执行过程,壤塘县法院执行局通过以牛抵债促案件顺利执结,突破了以房产、车辆等物为执行标的物的常规执行方式,体现了执行方式的多元化和主动创新思维,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谢梦吟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