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环境保护日”法治宣传 宝兴司法在行动

  
2023-06-06 16:17:10
     

仲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6月5日,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宝兴县司法局组织法治宣传员、志愿者等在穆坪镇十字街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治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普及商户经营者、群众500余人。


活动中,法治宣传员和志愿者向过往群众和商铺经营者分发法治宣传资料,以身边人、身边事举例普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重点宣传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群众耐心普及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污染环境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详细讲述了随地吐痰等不良生活行为对疾病传播危害,普及了野外用火、乱扔垃圾对森林生态环境和水环境的伤害,并以央视“四川达瓦更扎景区捡拾垃圾的最美游客”报道举例,普及了日常生活中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商铺经营者做好环境卫生,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同时,宣传员和志愿者走上街头,向宝兴中学周边商铺、群众就校园周边乱扔乱倒垃圾、乱贴乱挂广告、乱搭乱建建筑、占道经营摆摊、乱停乱放车辆等乱象进行专项法治宣传,普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违法后果,要求商贩不参与并自觉抵制校园周边“五乱”行为,鼓励群众积极劝阻和举报上述影响环境卫生的违法不良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最后,宣传员和志愿者通过走进工地、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台解答群众咨询和发放法治宣传袋、袖套、围裙等方式,向工地管理者和工人普及做好工地施工围挡、工地进出车辆及时冲洗等防道路扬尘法律法规规定和知识,向群众普及不能在城区饲养家禽、遛狗拴好狗绳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知识,有效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城市管理主人翁意识,共同建设干净整洁文明友爱的城市环境。

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促进藏区群众养成讲文明、爱环境的良好意识,增强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教育和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崇尚自然、善待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编辑:贾知若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