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 为大熊猫守护绿水青山

  
2023-06-06 14:38:1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6月5日,世界环境日。记者乘车从成都出发,约3小时后到达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

走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清凉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目之所及是青翠的山、浓绿的岭、挺拔的树,这里是大熊猫、云豹、红豆杉、珙桐等3200多种野生动植物的生活家园。

这片绿色的天堂一直都是当地重要的资源宝库。从昔日盲目开发到封山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如何“疗伤”?为了守好这片绿,法治如何护航?世界环境日,记者走进大熊猫国家森林公园眉山片区一探究竟。


从污水荒山到绿水青山

如今绿水青山的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在30年前可不是如今的模样。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3.6万公顷的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一度兴起矿产和水电资源开发热潮。

“我记得很久以前,这里的河里有很多鱼,夏天来了孩子们都会下水去玩,后来电站修起来以后,水被截留了,鱼变少了。矿山开挖以后,选矿池的污水直排进河里,水变得臭烘烘的,鱼也没了。”洪雅县瓦屋山燕远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直到后来在法治的护航下,环境才慢慢开始改善。

2017年12月30日,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原瓦屋山四川省级自然保护区、周公河珍稀鱼类四川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37座水电站,14宗采、探矿权及52个井硐彻底关闭。

2018年4月26日,洪雅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森林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国有林场等部门在柳江镇玉屏山联合举行了“补植复绿”基地成立仪式,基地正式启动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按照生态损害补偿协议内容,在该基地集中补植林木,或者缴纳相应补植复绿款项后由林业局代为补植。现在,该基地已成为洪雅县“补植复绿”实施点、警示教育宣传点、生态恢复治理点的重要展示平台。

2019年6月,眉山片区在四川省率先启动大熊猫国家公园确界定标试点工作,在眉山片区(瓦屋山)200余公里边界及功能区内,共埋设界碑界桩361个。2020年6月,编号为“SC0001”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1号界碑落户瓦屋山。

在法治的护航下,记者看到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已被绿色植被覆盖,森林覆盖率超过96%,动植物资源禀赋独特,拥有野生动物947种,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大熊猫、云豹、中华秋沙鸭等17种,其中野生大熊猫有13只。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猕猴、藏酋猴等74种。拥有野生植物2278种,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红豆杉、南方红豆杉、银杏、珙桐4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桫椤、巴山榧树等73种。

如今,和大熊猫、猴子、小麂、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打照面”,又成了附近村民的“家常便饭”。


法槌在青山绿水中敲响

2022年11月29日,洪雅法院。

随着“砰”的一声法槌落下,洪雅法院组成的7人合议庭对穆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进行宣判——

“综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具有犯罪前科、自首或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遂当庭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三被告人拘役五个月至四个月不等的刑罚,没收查获的渔获物,并责令其连带赔偿水生生物资源损失31339元,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2年5月2日,正值禁渔期。

当天傍晚18:00,被告人穆某邀约被告人胡某、伍某乘坐一小船在属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洪雅县瓦屋山镇雅女湖库区,使用电线、电瓶、竹竿等自制的电鱼竿电鱼。在电鱼期间,三被告人被游客举报。

“该案是2022年以来洪雅县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职,是法检两院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彰显了法检两院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洪雅法院院长白晟对记者谈道。

时间来到2020年11月,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内,一个原本已经封闭的矿洞,被人偷偷打开,有人在这里开展一场秘密合谋的盗采活动。

2022年9月23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某某、辛某某破坏自然保护罪一案。据了解,该案是大熊猫国家公园设立以来,全国首例涉国家公园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事案件。法院判决赵某某、辛某某犯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辛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国家公园是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大熊猫国家公园作为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最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生态安全高地,必须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青如是说。

如今,法槌的余音依然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的青山绿水中环绕……

探索建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

想要守护大熊猫家园的绿水青山,探索建立共建共享共管机制尤为重要。

在谈起如何提高村民对于生态保护的法律意识时,瓦屋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侯磊对记者谈道,“我们把‘生态’二字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经常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送进群众心里,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思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引导村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洪雅县人民法院、洪雅县林长制办公室、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县管理站共同研究,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跨区域环境资源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份《意见》的出台,将开启大熊猫国家公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篇章。

《实施意见》共十六条,分别从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完善跨区域环境资源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制度、联合开展跨区域环境资源纠纷“诉源治理+”重点工作以及加强工作支持、监督与保障四个方面,对涉大熊猫国家公园环境资源矛盾纠纷的诉源治理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具体的工作指引。

“《实施意见》围绕源头化解环境资源矛盾纠纷这一目标,创新环境资源纠纷诉源治理模式,通过“诉源治理+”这一动态开放的工作理念,积极构建与濒危物种呵护、生态环境保护、群众环境利益维护相适应的国家公园法治保障体系,”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冀谈道,以有效平衡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当代利益和后代利益,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法之名守护大熊猫的家

2017年1月,大熊猫国家公园启动体制试点。

2021年10月12日,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地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总区划面积2.2万平方千米。此后,川陕甘三省在强化依法依规管控、保护修复自然生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协同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2022年4月,四川率先在全国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办法》,出台加强四川片区建设的意见;配合国家林草局优化完善了《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正同步编制空间布局、生态修复等专项规划;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多地探索组建大熊猫国家公园警察大队或片区警务工作站。

3月28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二审。此前,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二审稿主要围绕管理体制、公园建设、保护管理、发展共享、保护监督等方面作出修改。值得一提的是,大熊猫国家公园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为积极推进三省协同立法,目前,三省已将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的决定分别列入各自的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并召开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协调会。

如今,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生态保护仍在继续着,从整体保护到系统修复再到综合治理,全省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成长的“小切口”,折射出绿色发展的“大命题”,用司法力量在大山深处绘就一幅波澜壮阔的“高颜值”生态画卷。

编辑:夏修露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