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23部苹果高配手机却不激活?原来是洗钱

  
2024-04-18 10:01:1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近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洗钱,涉案金额20余万元,其中3名竟然是在校大学生。4名涉案人员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11月6日,某手机店工作人员贾某向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报案称,一名青年男子以9999元的价格,用向店家银行卡转账的方式购买了一台苹果高配手机,但付款银行卡却被公安机关冻结,虽然男子最后付款成功,这异常行为引起了贾某的怀疑。后该男子于2023年11月13日又以同样的方式向门店营业员王某提供的银行账户转款9999元买了同款苹果高配手机,这次男子举动更加异常,在购机后却拒绝对手机进行激活,后该男子就近找了一家收购二手手机的店铺,将手机以8400元的价格卖出。
  
  办案民警查明,该男子用于购买手机的钱属于电诈涉案资金。根据现场走访取得的证据,办案民警迅速开展案件研判分析工作,并于同年11月27日在辖区华阳街道正北上街一家手机零售网点将正欲继续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抓获。据沈某交代,他因急于还贷,手头缺钱,受“发小”郑某、周某唆使,利用买卖手机的方式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洗钱。
  
  侦查中,办案民警掌握了该团伙的组织框架、作案手法、资金流向,查清了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收集、固定了相关证据,并先后将其余3名犯罪嫌疑人郑某、周某和祝某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沈某(男,19岁,蓬安县人,无业)、郑某(男,19岁,蓬安县人,在校大学生,2023年1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外地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周某(男,19岁,蓬安县人,在校大学生)、祝某(男,19岁,蓬安县人,在校大学生),4人在网上受雇于诈骗人员从事洗钱活动。4人交代,上家把骗取的资金转入银行卡后,几人便在多地商家那购买了23部全新的苹果高配手机,随后将这些手机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销售,从而转移涉案资金获利,实现为电信网络诈骗人员洗钱的目的。
  
  警方查明,该团伙共购销全新手机23部,涉案资金高达20余万元,串并联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十件。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以商店在售新手机为媒介,通过高买低卖的手法实现非法资金“漂白”,是一种“洗钱”方式。特此提醒在校大学生千万不要为了贪图蝇头小利而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销售手机的商户们在进行销售时,如果发现购机人存在异常情况,请立即报警。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