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为民办实事 倾情解民忧

  
2021-06-30 16:59:45
     

 

 

 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
  
  人民法院,是司法系统最基层的“触角”,也是联系群众最前沿的“阵地”,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石棉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以百姓关心的“头等大事”“关键小事”为重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把维民权、解民忧、护民利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不仅如此,还推出多项便民利民举措,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午间接待制度,打破“时间壁垒”
  
  “作为民族地区法院,我们必须结合特殊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扎实开展双语诉讼服务。”石棉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待大厅配置了双语导诉员,可以让少数民族群众能顺利表达诉求,同时也向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高质量诉讼服务。
  
  同时,立案接待大厅还有一个“午间立案”的接待窗口。据了解,该窗口安排了专人值岗,向群众提供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接转等诉讼服务。而对外公布的联络电话,也能最大程度上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这一人性化的措施自公布以来,就得到了无数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在立案大厅,记者还发现了几台自助查询一体机,这是为了方便群众自助查看案件信息、审判信息而配置的。石棉县法院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硬件的改造升级过程中,充分考虑群众自助查询司法需求,建成24小时法院,满足群众24小时自主立案、交转各种材料。

 

 

  线上审判机制,打破“地域限制”
  
  因民而生,为民而兴。一直以来,石棉县法院深知信息技术在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工作中应用的重要性,因为也一直在探索网上办案系统应用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力度,切实推动“云”办案迈入快车道,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降低诉讼成本。
  
  为了将立案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偏远地区,石棉县法院在县内三个偏远乡村(草科藏族乡、栗子坪彝族乡、丰乐乡)都设立了立案服务便民点。同时,依托“安顺、美罗”两个人民法庭,整合人力资源,升级立案功能,让立案服务向两翼辐射。石棉县法院对法庭干警进行了网上诉讼立案培训,在硬件上升级了法庭内网,使其具备立案的初始功能,完成材料扫描传输,同诉讼服务中心对接共同完成立案。
  
  不仅如此,石棉县法院以县域内社会矛盾纠纷和乡镇远近为依据,按照“1231”思路打造三十分钟诉讼立案服务圈,让群众能在三十分钟车程内通过便民诉讼立案点,完成诉讼立案服务,达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得实惠。

  增设便民设施,提供“暖心”服务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石棉县法院就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健全诉讼服务各项机制,让司法更加有温度。

  通过便民终端一体机,当事人可以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直接在诉讼服务中心缴纳诉讼费,方便群众诉讼。诉讼服务渠道也能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各种司法需求,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大厅、四川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跨区域立案、巡回立案等多种渠道进行立案。
  
  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石棉县法院开展预约、上门、电话立案等服务。固定立案点加上不定期巡回立案服务,做到司法服务“零距离”,立案服务无死角。
  
  记者还发现,在审判区和当事人接待窗口增设了便民服务箱和急救箱,配备了藿香正气水、一次性口罩、一次性纸杯、纸巾、老花镜及相关急救装备等物品,供当事人使用。

 

  关注民生案件,开展“惠民”行动
  
  
  近年来,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纠纷频发,案件数量激增。此类案件呈现出批量案件数量大、受疫情影响交房时间标准模糊、双方利益平衡难以把握、调解难度大等诸多难点。面对这一难题,石棉县法院始终把民生类案件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在近日,石棉县法院经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郑某、曾某某等367户业主与某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据悉,石棉县“某某国际”小区业主们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上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等事宜。但交房期限到后,开发商却未能将房屋交付给业主。为此,367户小区业主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受理系列案后,石棉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党员干部先锋队兼业务骨干带头的专案小组,在征得业主和开发商的同意后专案小组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且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矛盾易激化,调解过程中,专案小组首先安抚疏导众多业主情绪,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背靠背”“心连心”调解,耐心细致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并对双方的意见和看法一一进行分析解答,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积怨,引导双方将争议焦点回到合同,同时适当考虑疫情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缩小双方之间的差距。
  
  最终,通过解“心结”化“法结”的方式,促成双方就违约金支付问题达成调解协议。该批系列案件“一次性”调结,让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切实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双方的诉累。

 

  完善巡回审判,开启“解忧”模式
  
  法官走到哪里,法徽挂到哪里,庭审就开在哪里。将调解延伸到群众家门口,以案释法、以法育人,从源头上把问题、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不仅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还能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而在巡回办案的同时,法官们又兼顾了法制宣传、接受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疑问等工作。

  近日,石棉县法院就巡回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系建设农村房屋引发的纠纷,经过前期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有两名当事人已年过八旬,考虑到老人年纪过高,行动不便,且双方对案涉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存在争议,为有效化解双方存在的争议,决定将巡回法庭搬至案涉房屋。
  
  庭审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实地察看了案涉房屋的现有状况,找到了双方问题存在的症结。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审理,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双方就房屋整改达成一致意见,为下一步审理打下坚实基础。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石棉县法院持续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切实将发展宣传工作融入审判实际中,使审判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有效推动教育整顿与案件审判质效互推互促。
  
  加大执行力度,形成“为民”合力
  
  为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成果,石棉县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承诺,于2021年4月起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交通事故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
  
  为了确保行动成效,石棉县法院对涉民生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的原则。4月1日至5月14日,已经为20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款88.35万元,让“真金白银”及时装入当事人口袋,保障胜诉人权益。
  
  同时,对已执结的案件认真进行排查梳理、系统归类,有针对性地进行定期上门回访,充分听取当事人对案件执行情况的看法,及时释法答疑。执行案件在2个月内未执结的,及时向申请人反馈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并告知下一步将采取的执行措施,让申请执行人充分了解案件执行信息。
  
  每周五上午,由执行局领导、员额法官轮流到接待室,面对面听取民声了解民意,细心解答群众涉执疑惑,告知案件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提出案件执行方案。对于拨打执行服务专线来访的,执行局办公室做好电话登记工作,及时通知承办人予以回复。截止目前,周五接待日接待群众36人,电话预约登记144人,全部予以耐心细致答复,来访当事人满意率达100%。
  
  截止目前,石棉县法院执行局共计出动警力34人次,拘传22人次,查封、扣押车辆2辆,划拨存款、网络资金41.65万元。加大异地财产执行力度,共计派出6人次奔赴异地采取财产查控及处置措施。下一步,石棉县法院将对未实际执结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拟申报司法救助,努力为胜诉群众兑现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