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检察院“一二三”工作法确保社区矫正监督取得实效

  
2021-06-02 14:15:31
     

  本报讯(李月萍记者杨棕贤)今年以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采取“一个重点、二个覆盖、三个结合”方式,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与党史学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融合,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取得实效。

  抓住“一个重点”,健全工作机制助推监督走深走实。一是针对社区矫正监督不到位情况,制定天全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监督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社区矫正问题工作台账,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销账制。二是建立健全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数据共享、联络沟通、线索移送、协同办理、重大案件会商研讨等机制,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目前,与法院、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8次、案情分析研判会2次,解决实际问题30余个。

  强化“二个覆盖”,开展巡回检察助推监督质效提升。开展大走访活动,采取“人人见档、个个见面”的形式,对全县7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核实清查,做到人员清、情况明,杜绝“脱漏管”现象发生。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深入全县10个乡镇司法所,通过翻阅工作台账、查看工作专卷、走访群众等方式,对71份社区矫正档案进行检查,重点对“在矫对象”报到时间、教育学习、参加社区服务等情况核实,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实行“清单制+查改制”结合抓整改,坚持边查边改、彻底整改。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份,有力保障3名到期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行使。

  坚持“三个结合”,强化司法规范助推服务保障到位。一是坚持与民营经济保护相结合。对“在矫”的民营经济负责人、企业高管以及个体经营者进行谈话全覆盖,组织检察官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11次,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存在困难及问题,主动为其排忧解难,更好服务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对收集到的25条困难和建议进行逐一梳理,积极与社区矫正机构进行会商解决。二是坚持与“减假暂”专项监督相结合。按照全面排查和重点清查的方式,再次对2018年以来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未按时报道造成漏管、未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未按规定请销假等不当情形13件,提出书面监督意见5件、口头监督建议8件。三是坚持与未成年人保护相结合。对“在矫”未成年人进行单独谈话、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严格落实跟踪帮教措施,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引导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