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区法律之家”建设调研报告

  
2020-12-16 11:14:28
     

  武侯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作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按照成都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而“社区法律之家”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村(社区)实体平台建设的重要体现。
  
  一、建设“社区法律之家”的意义
  
  2018年3月13日,成都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用3年时间,建成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区(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干、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点、‘社区法律之家’为触角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法律服务新体系,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因此,“社区法律之家”作为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最后一级平台,不仅是“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的载体,同时也是基层法治建设的保障。另外,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社区内各种矛盾增多,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与日俱增,“社区法律之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做到了融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为一体,使公共法律服务在村居院落有阵地、有人员、有服务、有影响,法律服务整体效能大幅提升。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全方位、零距离服务,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二、武侯区“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及运行情况
  
  (一)建设情况。由武侯区司法局牵头,2016年在机投桥街道九金社区试点建设1个,2017年在晋阳街道晋阳社区、双楠街道七道堰社区各建设1个。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区司法局多次组织召开“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各街道的建设任务,对《成都市社区法律之家等级化管理细则(试行)》进行了学习解读。要求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标准,明确建设点位,落实场地、经费保障,因地制宜推进“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2018年,该区“社区法律之家”已实现60%的覆盖率,2019年达到80%,截至目前,该区“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已经实现了全覆盖的要求。今年7月,“武侯区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运营,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全时段、全地域、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电话咨询和网络查阅量剧增,现场咨询的数量逐渐降低。(二)运行情况。今年三季度该区“社区法律之家”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120件,人民调解案件1360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指引1960件,公证办理咨询指引2970件。通过“武侯区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6919人次,公证服务189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申请46件,在线文书下载1608人次,在线模拟判决1396次,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
  
  三、“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社区法律之家”的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基础建设不规范。《成都市社区法律之家等级化管理细则(试行)》对二类标准“社区法律之家”的基础设施以及人员配备等均作出了明确要求,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没有按照标准建设的点位。(二)服务效果缺乏保障。“社区法律之家”作为法律服务平台,根本目的是为了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武侯区现有的“社区法律之家”均配备法律顾问,并规定了每周到“社区法律之家”现场办公1天的工作机制,但由于法律顾问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的水平不一,导致不同社区的服务水平不均衡。一些“社区法律之家”的调解成功率相对较低,群众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三)日常运行不规范。“社区法律之家”是一个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日常工作比较繁杂。部分“社区法律之家”日常运行不够规范,无法及时满足群众需求。(四)群众知晓度不够高。“社区法律之家”作为“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平台,其目的就是为了使社区群众能够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服务,然而,由于一些“社区法律之家”在建成以后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一些群众根本不了解甚至不知道该平台的功能及作用。
  
  四、“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的几点建议
  
  为了切实提高“社区法律之家”的规范化水平及服务能力,根据调研结果分析总结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法律之家”的建设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各街道要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高度,切实提高对“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工作的认识。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并参与“社区法律之家”的建设。
  
  (二)落实建设内容。一是要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资源,根据《成都市社区法律之家等级化管理细则(试行)》文件要求,配套落实“社区法律之家”相关房屋、设施、标识等硬件建设,实现具备实施人民调解、法律顾问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指引和预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的环境条件;二是强化工作力量,适应服务职责要求,加强工作人员配备。积极建立社区法治副主任(副书记)、法律服务社工、市民观察员、普法依法治理社区联盟、基层骨干队伍、人民调解队伍等人才队伍,为“社区法律之家”运行创造条件。
  
  (三)注重服务成效。一是各街道要对辖区内“社区法律之家”的运行情况、办事人员工作态度、办事效率以及工作成效进行适时评价,同时听取社区两委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区司法局反馈。二是区司法局每年要定期组织开展市民观察员活动,对“社区法律之家”各项设施以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提醒社区及时整改、完善。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法律知识培训,同时确保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从而有效提高服务社区群众的能力。
  
  (四)规范日常运行。一是严格按照《社区法律之家等级管理细则(试行)》落实建设和服务项目,推进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保证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业务办理规则等制度,根据群众需求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打造全流程服务。三是完善资料的归档保存,做到事事有记录。
  
  (五)完善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应该坚持把智能化建设作为重要支撑,不断探索完善“武侯区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功能,拓展服务内容,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民化、快捷化、精准化,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六)扩大社会影响。“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完成后,应当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另外,针对运行过程中一些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区司法局、相应街道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宣传,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