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宜宾“一所一特色”

  
2020-12-15 11:10:54
     

  王春 本报记者 李丹
  
  近年来,宜宾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抓基层,夯基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宜宾自2019年起部署开展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司法所服务群众、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李庄司法所“三治”融合打造“枫桥经验”新样板
  
  近年来,宜宾市翠屏区李庄司法所全面推动基层自治、德治、法治良性互动、融合发展,工作成效得到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2019年,李庄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先进司法所”。李庄司法所所长李勇先后被评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四川省最美调解员”候选人。“自治”反映基层社情民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建立驻镇单位联席会议机制、法治学校常态化机制、民主开放评议机制等,充分保障基层依法自治,依法决策。联合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两委重大决策,自治章程修订、村两委换届选举等活动,推动基层自治服务提升。建立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推行矛盾纠纷月排查、月调处、月上报、月研判、月通报的“五月”工作法,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转型增效。“德治”指引基层移风易俗。依托张家祠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平台,弘扬李庄抗战文化精髓、红色文化基因,增强群众知法守法尊法意识。深入挖掘传统乡贤文化,通过发挥乡贤威望、威信来教育引导、鞭策激励村民,推动各项基层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将村规民约、乡风文明引入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中,使群众的矛盾纠纷在群众中化解。“法治”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打造法治宣传新阵地,在古镇售票处、入口处等设置普法站点,通过便民服务的方式引导游客自主开心学法。在节假日针对景区内游客、管理人员、商贩等不同受众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普法活动和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搭建未成年人活动、假日课堂、日间料理三大平台,引导群众尊法守法。通过组建法治文艺队、红袖标、网格员三支队伍,自编自导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进一步构建社会法治良序。
  
  柏溪司法所努力争当政法工作的“前哨标兵”
  
  宜宾市叙州区司法局柏溪司法所以人民满意为标尺,积极服务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努力争当政法工作的“前哨标兵”。“四个一”优化公共服务。即打造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成“一站式办理、全链条解决”的运行模式;构建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的三级服务网络初步建成;建立一个涵盖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基层干部、教师、医生等共400余人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法律服务随时在线;建设一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整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540余人,与村(社区)形成“日常有联系、经常有见面、定期有服务”的服务模式。“三四三”织密多元化解网络。即强化法院、派出所、司法所“三个对接”,设立调解工作室和信访接待窗口。健全联调户、调解小组、村(居)调委会和街道调委会“四级联调”。加强与派出所、民政、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医疗、物业、信访等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建立调解组织实现行专联动,构建片区内部、片区之间调解组织的区域联动,形成“三大联动”。“红色引领”强基固本。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为区司法局中部片区红色先锋队成员,主动服务中心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普法活动13次,受众约8000余人;累计开展集中教育325人次,谈话教育362人次,组织社区服务724人次;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8名,安置帮教人员38名,帮教率达100%。
  
  白沙湾司法所“式在必得”创建“枫桥式司法所”
  
  宜宾市司法局临港经开区分局白沙湾司法所通过创新打造“枫桥式”人民调解、“菜单式”普法宣传、“帮教式”社区矫正、“普惠式”法律服务等举措,全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白沙湾司法所所长牟兴华获2018年“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枫桥式”人民调解坚持源头治理。每季度组织开展调解业务培训,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升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探索完善“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运行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纠纷实行委托调解;升级打造“兴华个人调解室”纠纷化解品牌;全面建立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的“所所对接”机制,探索建立法院诉讼服务点,加强与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的工作协同机制,加强诉源治理。
  
  “菜单式”普法宣传丰富普法形式。积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主动到25个城市小区开展“订单式”普法,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夜市等平台载体,通过“以案释法”“身边事说身边法”等形式,力争每个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帮教式”社区矫正坚持心换心教育、阳光式监管、社会化帮教。大力开展以“善”“诚”“孝”“强”为主题的“四德”教育,通过开展一次献礼、一首歌曲、一场知识比赛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矫其心”“正其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普惠式”法律服务坚持“一村一法律顾问”。“法惠民生”微信群全覆盖,线上线下齐服务。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在微信群实时为群众在线释疑解惑。
  
  硐底司法所一对一专家“坐诊”“枫桥经验”本地化
  
  长宁县司法局硐底司法所的“诗华调解室”是一张响当当的名片。对群众来说,“诗华调解室”就好比一对一的法律专家“坐诊”,在这里可以享受到高效、专业、免费的法律服务。“五心”“四勤”打造特色品牌。“诗华调解室”因硐底司法所所长吴诗华的名字而命名。吴诗华有着多年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经验,在他的主导下,硐底司法所推出的调解工作“五心”“四勤”工作法(信心、真心、诚心、耐心、热心,脑勤、口勤、腿勤、手勤)成为调解纠纷的“制胜法宝”。硐底司法所先后获得“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称号;吴诗华先后获得“四川省首席人民调解员”“四川好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三诊”工作法提高群众满意度。硐底司法所针对群众的实际需求,推出了“三诊”工作法。在调解工作中,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第一时间介入,分析矛盾症结,引导当事人更理性地思考和分析问题,实行“预诊”;对群众诉求,分门别类详细记录案件调解经过、当事人意见要求、调处结果,从中收集基层的民情信息,通过人民调解处置流程进行“分诊”;“分诊”出的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案件,有针对性地与政府相关部门、政法相关部门、法律服务部门等进行“会诊”,再“对症下药”进行调解,合力促成案件以“调”结案。
  
  四面山司法所创新“加减乘除法”筑牢基层法治基础
  
  近年来,江安县司法局四面山司法所以党建示范为引领,以公共法律服务为统揽,以“枫桥经验”为载体,创新“加减乘除法”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基层法治基础进一步筑牢,并获得“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等称号,四面山镇连续3年无信访案件发生。
  
  在“保障”上做加法。打造180平方米的司法所阵地,标准化配置业务功能室和“一站式”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司法所窗口服务工作规范。对外开通政务互联网和司法行政专网,接入远程化信息监控采集系统,建立并使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智能化办公。
  
  在“维稳”上做减法。在司法所建立调委会18个,选聘经验丰富的本土调解员241名,并优选优聘4名专职调解员。建立矛盾纠纷研判分析、多元化联动化解等机制,实现访调、公调、诉调有机融合,实现矛盾纠纷不出村。先行试点推广运行“宜解纷”在线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用“更少的时间、更低的成本”解纷止争,全镇年均调解各类纠纷200余件,成功率均达99%。
  
  在“担当”上做乘法。首推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振兴模式,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偿”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一类村1800元/年、二类村1500/年、三类村1200/年的标准予以补助,法律顾问全面履行纠纷化解、法治宣讲、法律服务产业发展、重大事项法律风险评估等职责。
  
  在“病灶”上做除法。创新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实现“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监管模式。在信息化平台接入社区矫正对象定位平台和“雪亮工程”可视监控系统,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精准定位和实时监管。探索“监地衔接”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新模式,率先在全县试点建立远程探视室,与全省监狱互联互通,实现高墙内外亲情帮教的有机融合。
  
  巡司司法所多措并举打造司法行政“一线标杆”
  
  筠连县司法局巡司司法所以“党建引领、立足职能、服务群众、矛盾化解”为引领,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打造司法行政一线标杆。2019年,巡司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巡司司法所所长易凤被表彰为2019年度全国“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先进个人,工作人员钟永其被宜宾市政府表彰为先进人民调解员。“三位一体”建强基层队伍。在司法所设片区党小组,相临的5个镇(乡)司法所及辖区专职调解员、法律工作者中的党员作为党小组成员,每个村(社区)设置一名党员干部兼任联络员。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配置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将优秀党员、乡贤、网格员等纳入调解员队伍。在全镇选拔115名“法律明白人”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培养一批农民学法用法典型代表。“调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调解+法律”即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调委会成员,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共调解纠纷458件,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调解+排查”即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今年共开展专项排查85次,排查纠纷350余件,预防纠纷200余件。“调解+重点项目”即积极服务于重点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共化解重点项目纠纷30起,涉及人数1000余名,涉及资金2000万余元。“所所对接”服务乡村产业发展。创新“所所对接”机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川红小镇”茶产业发展。成立“巡司法律服务团”,为乡村振兴茶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打造“两所一庭一中心”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为乡村振兴茶产业发展提供稳定环境;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平台,为乡村振兴茶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