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苯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全面结束  空气质量、水质全部达标

  
2019-07-11 17:23:23
     

双童巧 张杰 四川法治报记者 杨棕贤  文/图

7月7日上午,一辆满载32.6吨粗苯的苯槽车,在行驶至国道108线石棉县擦罗段时,被山体飞石击中,罐体破损发生泄漏。当晚23时30分,现场应急处置基本结束。截至7月10日,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站连续4天不间断对事故环境影响范围内空气质量以及楠桠河、大渡河水质开展跟踪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事故环境影响范围内空气质量、水质全部达标,此次应急处置工作全面结束,事发地群众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石棉县委副书记、县长冯俊涛(前排右二),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邱特(前排右四)和县应急部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督导救援工作开展

 

7月7日上午11时19分,泄漏事故发生。11时20分,石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危险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危管办”)民警王万鉴和郝浩源当即对国道108线事故路段两端道路进行封闭,要求所有车辆熄火关闭电源总闸,并组织人员撤离。随后,穿戴好简易防毒面具后的王万鉴和郝浩源,利用苯槽车上的工具对泄漏的粗苯进行掩埋稀释,并在路边排水渠采用分段截流的方式防止苯流入楠桠河,有效控制了事故危害进一步扩散。

同一时间,石棉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磊率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胡涛及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危管办民警迅速奔赴现场。途中,徐磊及时联系并将情况反馈至县级相关部门。在多个部门的快速联动下,从苯泄漏的地方起10公里范围内形成了严密的管控网。

“我们在详细了解事故情况后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先是在前期管制基础上增设县城、凉桥、擦罗、栗子坪、姚河坝等5处交通管制点,出动警力20余人,劝返带离车辆1000余台;配合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县内相关企业迅速调动碳酸钙、活性炭到达现场;从凉山州调配危险品专业运输车辆到现场,对剩余的苯进行转运。”事故发生后,石棉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邱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在各部门的快速联动下,事故危害得到初步控制。

当日23时30分,现场应急处置基本结束,受此意外泄露事故影响转移的16户62人已得到妥善安置,现场清理完毕,事故车辆已转移至安全地点,残余苯也安全运出石棉,国道108线事故段又恢复了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