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记者 熊勇
为优化公益诉讼监督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的基层政府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的监督合力。6月至今,仁寿县检察院大化检察室分别与辖区内的8个乡镇会签了《关于开展“网格化+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对8个乡镇的110余名网格员进行公益诉讼业务培训,就强化双方在公益诉讼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确定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及沟通反馈机制,详细规定了网格员线索移送的内容、移送程序、移送时限等内容,大化检察室收到线索后应于五日内进行初查,三十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向各乡镇网格化中心反馈处理结果。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意见》确定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规定检察机关与各乡镇应加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督促履职等方面的协作配合。网格员在日常工作中可结合自身职能协助大化检察室积极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大化检察室根据各乡镇网格化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法律咨询。
《意见》确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大化检察室与各乡镇网格化中心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系会议,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辖区公益诉讼信息数据,总结实践中的困难问题和经验成效,会商进一步协同推进工作发展的思路、对策和措施。
《意见》确定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大化检察室依托“网格化+公益诉讼”工作群,及时掌握了解辖区内网格员的工作动态及公益诉讼线索,各网格员在该平台上也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公益诉讼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工作动向,为检察机关与辖区网格员及时沟通,同时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有效互动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自《意见》制定实施以来,大化检察室共接到公益诉讼线索移送17件,经初查立案12件,目前均处于立案调查阶段。“网格化+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线索的渠道,实现公益诉讼与网格化综合管理互益共进的工作模式,对进一步推动相关群众诉求解决、提升基层治理及公益保护质效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仁寿县检察院将依托检察职能,做实做强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全县“网格化+公益诉讼”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