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孝伟)昨(29)日,记者获悉,由遂宁市司法局起草,多次征求检察院、法院、公安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由遂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遂宁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正式生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实施意见》为引领,加快建立完善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据了解,《实施意见》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主动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大力推进遂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
第二部分从优化法律援助、优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发展多层次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公益普惠法律服务、加强实体平台建设、健全网络平台、完善热线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市场参与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监管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加强技术保障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提出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与教育、医疗、就业等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阵地,发挥新媒体优势,对各地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及时进行立体式宣传,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发展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