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送法到家的巡回法庭

  
2017-03-21 09:08:52
     

3月9日,邻水县法院巡回法庭在一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门口为其组织开庭

“现在开庭!”早春三月,邻水县坛同镇芭茅村的山间,回荡着肃穆的法槌声。

3月9日,本报新春走基层采访组记者来到邻水县坛同镇。在芭茅村5组一户农家的院坝内,邻水县法院坛同法庭正在巡回审理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法官张维告诉记者,坛同法庭所管辖的三镇六乡分布在山间,群众出行不是很方便。到群众家门口开庭,可以方便群众诉讼。

据了解,坛同法庭的辖区除了乡村,还包括两个工业园区。法院也将法律服务工作前置,在园区设点服务企业和员工,将法律服务送到园区门口。

据悉,2017年以来该庭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6人次,解答法律疑惑58个,巡回立案5件,巡回调解10件,“百姓家门法庭”开庭3次,受到老百姓的称赞。

村民家门口调解矛盾

“你们把法庭搬到了家门口,方便我参加诉讼,真的是太感谢了!”3月9日,一位拄着双拐的当事人在庭审开始时拉着邻水县法院法官的手非常激动地说道。

原告任某某是给一家农户修房子的大工(技术工),不慎在工作中受伤,导致7级伤残,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遂诉至邻水县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坛同法庭考虑到原告受伤后行动不便,便将法庭设立在了原告的家门口,开展巡回审理。“法院在村里开庭,来了不少附近老百姓旁听,也算是最好的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了。”来参加巡回法庭旁听的坛同镇芭茅村村委干部告诉记者。

庭审中,法官张维抓住原被告是亲属关系这个切入点,组织当事人调解。原告表示自己本是贫困户,生活拮据,家里还有两个小孩要读书,现受伤而失去劳动力,3被告拒不赔付于情于法说不通;被告也称自己已经支付原告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11万元,原告在提供劳务时自己也有过错,被告方不愿再承担赔偿责任。“让双方当事人的亲属都到庭参与,‘法官说法说理,亲属说情’,分工不同,角度各异,目标却明确,这是邻水县法院庭审时采取的多元化调解法充分发挥作用。”张维说。

最终,双方当事人取得一致意见,由3被告再支付给原告3万元。

据了解,2017年以来,该庭进基层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6人次,解答法律疑惑58个,巡回立案5件,巡回调解10件,“百姓家门法庭”开庭3次,受到老百姓的称赞。

企业园区的巡回法庭

除了在百姓家门前开庭,将法律服务送到当事人门口,坛同法庭还注意到辖区内两个工业园区员工和企业密集的情况,将巡回法庭驻进了园区。

挂牌设立一个园区巡回法庭,进驻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经常开展司法服务活动。“开展园区巡回审判,凡涉及园区的建设、拆迁、买卖合同、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案件,一律在园区巡回法庭开庭审判,邀请园区企业工人旁听庭审,以案说法。”邻水县法院副院长胡学品告诉记者,除了在园区设立法官工作室,派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进驻园区,负责日常审判外,法庭还在园区开展劳动保护、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等法治讲座,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走进园区企业生产车间,上门为企业、工人宣讲法律法规,现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法律书籍,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保障园区发展。

据统计,2017年以来,该园区巡回法庭就地巡回立案4件,就地巡回开庭2次,现场接受企业和工人法律咨询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0件。本版文图申巧容本报记者鞠天敬雍剑波蒋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