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经济 成都检察谱写新篇章
——专访成都市检察院检察长吕瑶
本报记者 王一多 文/图
2016年4月,国家批复明确提出,成都要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随后的9月,成都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全面深刻阐释了国家中心城市内涵。新目标,新要求,成都市在“十三五”开局之年,适应经济新常态,完成了又一次的飞跃与迈进。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服务保障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进程中,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把握和处理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如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2016年成都检察机关交出了一份打击犯罪、预防监督和司法服务三位一体的出色成绩单,得到成都市委充分肯定。
2016年,成都检察机关是如何完成护航成都经济重任的?近日,四川法制报记者专访了成都市检察院检察长吕瑶。
防控经济风险 发出检察建议120份
四川法制报:目前,成都正在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在经济新常态带来一系列深刻变化下,成都检察机关在争创全国一流的过程中进行了哪些调整与探索,以应对这些变化带来的新要求和新期望?
吕瑶:具体而言,就是要进一步提升精神区位,紧跟市委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思路,及时调整谋划检察工作部署,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新常态切入点和结合点,推动成都检察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同发展、共跨越。当前,我们主动对标全国副省级城市检察机关先进,深入研究分析自身检察业务、人才队伍、科技强检等方面的优势和不足,明确提出了“争创全国一流检察机关”发展目标,细化确定“队伍精良、基础扎实、管理高效、科技支撑、业绩优良、创新驱动”六大基础工程和行动指南,对全市检察工作实行宏观布局、系统推进、梯次发展。
四川法制报:2015年2月,成都市检察院制定了实施服务经济新常态“14条意见”,为成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请问2016年以来,成都检察机关为相关党政部门提供了哪些具有重大价值的决策性意见或者风险预警、司法建议?成效如何?
吕瑶:司法办案中,及时分析研判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各类违法犯罪,形成风险防控措施检察建议。2016年初,形成的年度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报告,对加强涉农惠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等行业系统领域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对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和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强化同步跟踪预防等提出检察工作建议,得到市委的支持和肯定。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预防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各级党政部门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指标,作为招投标重要依据。2016年我们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通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通道,接受查询量高达58000余次,同比增长170%,有36家单位和225名个人被查出有行贿犯罪记录,出具的查询结果全部得到相关单位的采纳。
同时,针对检察环节发现的各类经济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发出风险预警。如在办理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过剩产业淘汰产业转轨中的,发现的金融秩序监管不健全、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利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漏洞等问题,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0余份,受到党委部门高度重视,得到有效采纳。
打击新型犯罪 非法集资案挽损2.8亿元
四川法制报:近两年,非法集资、网络经济犯罪等新的经济问题不断涌现,成都检察机关针对新出现的犯罪手段和犯罪趋势,是如何研判并进行风险把控的,成效如何?
吕瑶:近年来,成都地区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频发,犯罪不仅给老百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还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很大的不稳定因素。针对这些涉众型的经济犯罪问题,我市检察机关派多个调研组前往浙江、福建等地考察,学习类案司法工作经验,着重掌握两类犯罪特征、新的作案手法及发展规律,实施前瞻性研判、精准打击、综合整治。2016年依法办理非法集资案件181件,会同公安机关帮助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8亿元。
我们首先是把握发案规律,加强风险的前瞻性研判。此类犯罪具有涉及面广、受害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侦查取证难、追赃挽损难、容易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特点,尤其是网络电信诈骗犯罪还具有跨区域性特点。我们与市处非办、市公安局等建立非法集资案件信息通报联系制度,第一时间掌握全市该类案件情况,及时形成调研分析报告,制定检察机关办案指导意见,有效防控类案风险。
二是部署专项行动,实施精准打击和综合处置。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整治,综合运用检察监督手段,提前介入案件侦查,与公安机关协同配合,及时查封、扣押涉案财物,提升类案处置成效。2016年,我们依法办理了韩宝华等29人以高价代理拍卖收藏品为幌子,跨20余省市对180余名受害人实施电信诈骗等系列案件,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60万元。对非法集资类案件,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内联外合的处置机制,构建两级检察机关统一协调指挥体系,完备重大疑难涉金融案件提前介入、批捕起诉督查督办制度,对安信、财富联盟等重特大集资诈骗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另外,加强综合治理,增强抵御违法犯罪意识。加强与工商、金融监管、电信等部门联动,及时掌握犯罪情况和苗头,力争将违法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时期。通过加强法律解释、案例分析、事实说明、受害人亲身经历等进行宣传教育,让社会公众认清各种新型犯罪形式,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服务重大项目 形成专业预防报告12篇
四川法制报:针对成都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成都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检察职能预防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在打击犯罪中如何掌握与护航经济之间的平衡?
吕瑶:随着成都市城建攻坚2025规划和城建攻坚行动的深入实施,一大批具有带动力的产业龙头项目正在加快建设,我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多、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全市检察机关一直将这个领域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预防工作作为重点。我们积极探索分专业、分领域开展预防工作模式,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针对性、有效性。专门成立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等6个预防专业小组,开展专题调研20余次,形成专业预防报告12篇,提出行业治理对策建议和检察建议40余次。其中,工程建设专业预防小组提出了“建立工程监管费用第三方管理制度”等建议。重点服务保障31个省、市重大项目建设,会同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预防,参与工程监察审计、廉政建设、法律服务、招投标会议等工作350次,以“廉洁工程”助推我市重大项目实施。
同时,在司法办案中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预防、惩治等手段,切实提高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刻把握市委关于工业“一业定乾坤”的战略判断,围绕企业司法需求提供订单式、清单化服务,在全市广泛建立更密切的检企协作关系,服务保障工业强基提质增效。办理涉企案件严格落实“三个平等”、注意区分“六个界限”、始终坚持“四个并重”、做到“三个慎重”等新要求,保护企业专注发展的定力。建立涉金融案件联动处置、提前介入及督查督办制度,探索私募基金、互联网金融等领域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大力保障西部金融中心加快建设。
四川法制报: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都市检察院在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业创新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和有益探索?
吕瑶:围绕市委确立的创新创业重点任务,制定检察机关服务全面创新改革的“21条意见”,以创业创新的中重大问题、关键问题为导向,提出保障引导协同创新、军民融合、新业态、金融创新、知识产权、科技人才等健康发展具体司法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建立支持起诉、案例指导、专业化办案和服务、检察建议等7项工作机制,着力优化法治环境。高新等多个基层检察院结合区域实际,相继建立了检企共建机制,通过完善相应的司法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保护。郫县检察院围绕全市的重点创新创业项目“菁蓉镇”建设,深入“菁蓉镇”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指导,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慎重处理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涉及的司法问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机制,2016年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99人。依法办理的“风云丝路网”侵犯著作权案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