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检察:立足本地实际 打造全国品牌

  
2017-01-04 10:28:03
     

检察官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

元宵节举办爱心趴

 

□“成都检察争创全国一流在行动”

未检工作成都模式初现成效

本报记者 王一多 文/图

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儿童性侵案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问题被推到了舆论前沿。在这种日益严峻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形势下,成都市检察院从2013年便开始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牵头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符合少年司法规律的未检工作模式,在原有的职能范围之外,拓展新的领域,打造惩治、帮救、预防和教育为一体的未检工作体系,将家长、学校、社会等更多的力量加入进来,共同形成成都未检力量。

2016年,成都市未成年人犯罪发案率再次下降,完成了从2013年以来连续第三次下降,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为零,成都市未成年人司法社工队伍已发展至近100人,未检微电影《女检察官来自2036》荣获全国第二届检察新媒体大赛银奖……

这些成绩都是缘于成都市检察院一直坚持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据介绍,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但也容易通过教育、感化、挽救悔过自新、回归社会。因此,除了对个别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暴力型犯罪予以打击,成都市检察院更多的是采取帮教的形式促使其回归社会;对于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成都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通过一定期限的监督考察与跟踪帮教,促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实践中,成都市检察院稳扎稳打步步推进,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特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不仅为成都未检工作找到了突破口,也给全省乃至全国的未检工作提供了可借鉴可参考的方向。

特点1

外来涉罪未成年人占比70%

创新机制 成检实现平等保护

据统计,2012年以来,成都市外来(非本地户籍)涉罪未成年人占比年均高达70%左右,成为成都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一大显著特点,产生了特殊保护措施落实难、观护帮教难等“平等保护”难题。

为此,成都市检察院于2016年初在全省范围内制定下发《成都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切实解决外来涉罪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规范》建立了全市统一选任、培训、管理、安排参与的合适成年人参与模式,自行调查与委托调查相结合、全面客观调查与诉讼经济原则兼顾的社会调查“成都模式”,建立了未成年人心理测评机制和检察官寄语制度。

合适成年人参与模式就是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成年人出现在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审判的现场,一方面可以解决部分外来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无法到场的问题,另一方面可发挥重要的外部监督作用,能通过合适成年人与未成年人进行沟通、抚慰,帮他们重返社会。为了更好地推进这一措施,成都市检察院牵头起草相关规定,选任600余名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人士建立“合适成年人库”。该项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此外,成都市检察院主动与学校、企业和社区共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13个,为不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外来涉罪未成年人创造观护条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与工作机会。

而为了从源头上遏制成都市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态势,成都市检察院先后与资阳、眉山、遂宁、凉山等地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异地协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等多种形式,相互通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据和典型案例,共同研判非本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案特点与趋势,研究制定加强犯罪预防的对策措施。

特点2

涉案未成年人大多来自问题家庭

全国首家 成检实施强制亲职教育

成都市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大多有留守儿童或问题家庭背景,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遭受犯罪侵害的主要原因。基于这个现实特点,成都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开始探索建立强制亲职教育机制,为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重塑健康的家庭环境,促其正常回归社会。

自2016年初,成都市检察院探索针对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工作,通过公权力介入,引导教育学、心理学专家干预,开展包含家庭沟通、亲子关系、情绪疏导等内容的亲职教育课程,帮助为人父母者掌握抚养教育技能,彰显“国家亲权”理论,为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走出犯罪(受害)阴影、重新回归社会塑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据介绍,2016年3月以来,成都市检察院在一二三圈层分别选择锦江、新都、崇州、彭州4个基层院试点,各院根据案件的数量和特点,探索推行强制亲职教育,目前初步探索形成了各自的模式。其中,锦江区检察院与公益组织合作开展此项工作,探索“检察+公益”未保模式;彭州市检察院与当地近20个部门共同会签了强制亲职教育的实施办法,探索“1+N”未保模式;崇州市检察院结合“向日葵工作室”的经验与新都区检察院共同开展,探索“区域联动”未保模式。

2016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已对60名涉罪未成年人、14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开展强制亲职教育课程。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离异父母参加强制亲职教育后选择复婚,该涉罪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后也顺利考上大学。

除了对家庭背景的溯源,成都市检察院还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全面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从而准确适用不同处理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活动。早在2015年,成都市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建立委托公益律师开展社会调查机制,委托公益律师对24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调查报告被法院采用或者直接引用200余份,采用率达80%,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该工作机制2016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事例”向全社会发布。

特点3

低龄化暴力化趋势明显

防患未然 打造法治宣传品牌

成都市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另一个日渐明显的趋势是低龄化与暴力化。与此同时,性侵害、拐卖、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也屡屡发生。减少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既要“惩治于既然”,更要“防患于未然”。成都市检察院一直坚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并打造了全国的未检品牌——“亮晶晶”。

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成都市检察院改变传统说教模式,积极与关工委、团市委、学校等单位合作,通过召开检校座谈会征求意见,举办法治夏令营,拍摄未检微电影、法治动漫、公益广告、法治舞台剧等,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宣传载体,拓宽受众范围,提高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成都市检察院还分别在全市公交、地铁、人流量大的户外电子显示屏上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重点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普通市民进行法治教育。“亮晶晶”团队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法治宣讲工作,区别于传统的“讲座式”,“亮晶晶”采用“3+1+ 1”模式开展法治宣讲,即“专业性、互动性、寓教于乐性+立体性+团队性”。团队成员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以讲故事、游戏互动、庭审模拟、辩论赛等多种方式,在欢乐轻松的氛围中,让孩子们的法治理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潜移默化得到提升。他们先后在成都市第五十二中、泡桐树小学、大弯中学等各类学校,在双流、武侯、金牛、彭州、青白江、崇州、金堂等地社区、村镇进行法治巡讲30余次,受众数万人。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9日,“亮晶晶”组合还完成了远赴新疆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2016年,“亮晶晶”团队被最高检评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关注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