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法院:“诉非衔接”化解矛盾初显成效

  
2016-12-29 10:25:41
     

简阳法院在完善工作平台和运行机制上下功夫

“诉非衔接”化解矛盾初显成效

 

万静马丹记者吴显云文/图

“简阳市法院自‘诉非衔接’机制运行以来,开展了诉讼辅导3622件,诉前分流案件4138件,立案后委托调解41件,入驻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的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成功调解370件,分流到其他调解组织成功调解3035件,矛盾纠纷的分流化 解 成 功 率 达81.48%,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积极好评”。

近日,记者从简阳市委政法委获悉,简阳法院为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效,在学习借鉴外地等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简阳地处丘陵地区,辖区面积大、人口多、矛盾纠纷逐年大幅上升的实际情况,坚持以点带面、借力起势,着力在健全完善全市“诉非衔接”工作平台和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取得初步成效。

强化调度管理职能 有效整合解纷资源

该院报请市委同意,在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将市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下设的“诉调协调工作室”、市行政调解指导中心下设的“特邀调解室”、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下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具有调度管理职能和调解职能的机构引驻其中,由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法院分别聘请专业人员驻点办公,各司其职开展工作。强化“诉调协调工作室”作为全市“大调解”工作中枢机构和调度中心的职责,由其对经诉讼辅导后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的案件或法院立案后委托调解的案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调度、统一分流,具备当场调解条件的,及时分流至在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公的调解组织进行处理;专业性较强或案情特殊的,根据纠纷性质分流到其他专业(行业)调解组织进行处理。“诉调协调工作室”定期对分流的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收集整理,并上报市“大调解协调中心”作为对各调解组织考核评价的依据,最大限度增强了多元纠纷化解合力,提高了诉前纠纷化解成效,为法院集中精力多办案、办好案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强化基层共治共理 健全诉非衔接网络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线阵地作用,不断延伸和完善“诉非衔接”网络体系。在养马法庭试点设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站,辖区6个乡镇人民政府轮流派驻1名村(社区)“四职”干部值守(“四职”分别是指:基层村(社区)的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文书),并配备1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接待、分流、督办和与“诉调协调工作室”的衔接。当事人到法庭后,由值守的“四职”干部做好接待、咨询、诉讼辅导工作,根据矛盾纠纷实际情况和当事人意愿,分流给相关调解组织进行处理。工作站定期汇总梳理辖区矛盾纠纷情况,并向诉调对接中心、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基层调解组织通报,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基层共治,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细化工作运行机制 矛盾分流更为有效

推动简阳市“诉非衔接”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简阳市“诉非衔接”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简阳市“诉非衔接”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由诉讼服务中心按照法院窗口人员标准对“诉非衔接”工作人员进行统筹管理,对其履职情况、遵守纪律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考核并报市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作为其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经费核算的依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理顺了工作流程,明确了操作规范,有效激发、调动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的及时、有效、无缝衔接。“诉非衔接”机制运行以来,简阳法院机关开展诉讼辅导3622件,诉前分流案件4138件,立案后委托调解41件,入驻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的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成功调解370件,分流到其他调解组织成功调解3035件,矛盾纠纷的分流化解成功率达81.48%。养马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站自今年6月成立以来,分流矛盾纠纷21件,调处群众诉求46批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5件,既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又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积极好评。

该院院长吴国军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重点项目的推进,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会进一步凸显,简阳法院将依托“诉非衔接”平台,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快推进“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建设,推动尽早成立物业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分门别类与各基层组织、各企事业单位、政府各部门建好纠纷预防、诉讼内外解纷的操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衔接顺畅的“诉非衔接”平台,努力实现多层次、多领域共推、共治、共享、共赢的强大合力,为建设法治简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