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两级检察机关五年工作回顾

  
2016-12-20 11:29:46
     

主动履行检察职能 忠诚担当维护正义

——自贡市两级检察机关五年工作回顾

本报记者夏修露郭建民自贡市检察院供图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却有个别村镇干部打起了这笔钱的“歪心思”。2011年—2013年,富顺县永年镇蔡湾村原村支书等3人、互助镇财政所原所长等4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项目骗取补助资金,分别贪污白鹅、蛋鸡养殖专项资金13万余元和164万余元。富顺县检察干警日夜奋战,迅速查清案情,将相关人员绳之以法,赢得当地群众拍手点赞。

这两起涉农扶贫领域贪腐案件的快侦快破,是自贡检察机关主动履职、保障民生的一个缩影。过去五年,在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自贡市两级检察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改革创新,严厉惩治贪腐,服务保障民生,助力扶贫攻坚、维护公平正义,打造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关键词一 服务发展

镜头:

2010年—2012年,邓某、殷某等3人在未办理许可证的情况下,大量收购囤积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楠木,待机出售或以其它方式牟利。由省检察院交办,自贡市沿滩区检察院具体承办此案。经查证,共计10921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桢楠原木,其中13根采伐并截取自树龄100年以上的古树。2012年11月,自贡检方提起公诉,3名嫌疑人均被判处3—5年不等有期徒刑。此案系建国以来全国最大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系列案,被最高检作为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发布。

回望:

五年来,自贡市检察机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台一系列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开展了一大批专项行动,着力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平等保护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努力营造法治化环境和氛围。

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组织开展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活动。尤其是提出建立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经济影响风险评估机制,尽量避免和努力减少司法办案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建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这在全省都属首创。

数据:

开展经济影响风险评估15件次。引进扶贫建设项目投资3000余万元。与60余家企业开展检企共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0余次。

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6件42人,项目审批、招投标等重点环节职务犯罪79人,商业贿赂职务犯罪43人,涉众型经济犯罪30人,涉案金额6亿余元。

起诉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37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破坏生产经营犯罪69人,办理民商事申请监督案件19件。

关键词二 维护稳定

镜头:

2014年9月—2015年1月,陈某、刀某等6人先后两次购买并运输毒品麻古17千克,预谋在自贡地区贩卖牟利,后被警方抓获。自贡市检察机关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资料,依法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陈某、刀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余4名被告均被判处刑罚。这是自贡建市以来查办的数量最大的贩卖毒品麻古案。该案的成功查办体现了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起到巨大震慑作用。回望:

五年来,自贡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着力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加快补齐法治保障短板,促进平安自贡建设。

建立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推进涉法涉诉工作改革,规范信访审查甄别程序。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两级检察院实现未成年人专门办案机构全覆盖,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跟踪帮教、心理指导、犯罪记录封存。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为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

数据: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784人,提起公诉9838人,较上个五年同比分别上升33.8%、35.5%。促成刑事和解97件、民事和解35件、息诉罢访135件,

妥善处理控告申诉举报1435件。对179名未成年人不捕、不诉,为192人提供司法救助。

关键词三 反腐倡廉

镜头:

张宁波,自贡市民政局原局长,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为他人谋取工程项目、安排人事调动、获得采购业务等方式,从中谋取巨额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60余万元。其中,张宁波单独受贿160余万元,与他人共同受贿100万元。自贡市贡井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宁波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回望:

自贡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反腐态势,与纪检监察、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把受理线索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纳入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健全对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动态监督、涉案财物管理、公开等机制。

针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发现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整顿和行风治理。结合办案同步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分析,提交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自流井区检察院惩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被评为全国十佳年度报告。

数据:

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09件534人,人数较上个五年增长17.1%,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亿余元。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3人(副厅级4人),上升168.8%。抓获和敦促6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

依法不捕16人、不诉36人,发出检察建议22件,提出预防建议62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972次,开展预防宣讲、重大案件庭审观摩警示教育400余场。

关键词四 强化监督

镜头:

2015年,自贡荣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管某与某煤矿、某实业公司借贷纠纷案。一审判决后,被告某煤矿不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自贡市检察院指定荣县检察院负责办理。经审查,原审法院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遂向自贡中级法院提请抗诉。自贡中院将此案发回重审,经原审法院再审,撤销原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再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此案被省检察院评为2015年度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例。

回望:

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切实加大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率先在全省开展“两法衔接”平台建设,牵头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咨询通报等制度。

突出“减假暂”案件办理同步监督,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监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专项监督和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实现羁押“零超期”,久押不决案件全部清理完毕,特赦工作圆满完成。

充分发挥新增职能,推进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驻自贡监狱检察室再次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还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西部地区唯一。

数据: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8件,纠正不当立案110件,纠正漏捕121人,纠正漏诉26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8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5件,抗诉率从8.2‰上升到13.4‰。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面,向监管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04件,纠正率达99.7%。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59件,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达68%。

关键词五 改革创新

镜头:

针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业务,自贡市检察机关研究全国创新课题,探索建设的刑事拘留侦查监督平台。全市两级检察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专门成立案管机构,实现办案全程留痕、动态监控。案件集中管理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创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模式,自主研发管理平台,实现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跨层级、跨区域监督。

回望:

自贡市两级检察机关开辟“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及时传递工作信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动态监督、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全程监督制度。

围绕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构建权力、责任、监督三位一体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实现案件信息查阅、案卷材料查阅等一站式服务,构建检务公开网上、网下立体格局。

数据:

五年来,办结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08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会等活动120余次。对2013年以来办理案件全面排查,梳理司法不规范问题12个,对7起不规范司法典型案例向全市通报并严肃追责,制定30余项长效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发布检察信息3万余条。

关键词六 从严治检

镜头:

为抓好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规范检察人员行为,2015年,自贡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五小情形”情况说明制度》,主要针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工作作风、工作效率、驾驶车辆、个人形象”五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成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作出情况说明,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这一举措受到最高检推广。

回望:

自贡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完善巡视、廉政谈话、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检查等制度。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建立跟踪问效督查机制,开展对涉案财物、办案安全等检务督察和专项检查。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两级院学习、培训、保障、考核一体化工作格局,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数据:

4名干警在全国业务竞赛中获“办案能手”等称号,30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各项技能竞赛中获“十佳”“优秀”办案能手称号。80余部反映检察工作的文学艺术作品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先后有278个先进集体和400余人次受到各级表彰。综合目标考评连续4年获一等奖,2015年考评获全省第4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