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新招新方式 走出普法新路子

  
2016-12-07 10:35:03
     

大邑县桃源法治文化广场的法治长廊

大邑县桃源法治文化广场一隅

大邑县桃源法治文化广场的法治名人长廊

本报记者 郝飞 文/图

父亲高举着年幼的孩子,耄耋老人戴上老花镜……一幅幅法治漫画,一段段法律小故事让居民流连忘返——大邑县打造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实体阵地,正成为一朵开在大邑县行政新区门前的首个法治之花!

法治广场:

成为普法风景线

父亲高举着年幼的孩子,耄耋老人带上老花镜……大的法治文化广场上的一幅幅法治漫画,一段段法律小故事让居民流连忘返,正成为一朵开在大邑县晋原新城中的一朵“法治之花”。

为提升法治文化品位,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引导力和感召力,大邑县利用城区中心广场群众休闲聚集、宣传效益好等优势,对桃源广场和桃源公园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以“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广场。广场以“和谐社会·法治大邑”为主题,内容涵盖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核心、孝廉文化等,着力宣扬法治、和谐、奉献、廉洁与正义公平。在广场中心地带设置了宪法书籍造型,作为该县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开展宪法宣誓教育活动的重要场所。

近日来,冲着大邑县安仁镇而去的游客们,在和众社区法治文化广场观赏着法治风景,文化长廊、法治亭、花盆花架、公园椅面装饰、台阶立体造型等文化载体不期而遇。既是和众社区文化公园,又是法治文化公园,如此乡土特色的学习园地,让远道而来的不少游客大呼新鲜。在大邑县,这样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乡村法治文化为主线的法治文化广场,已建成18个。

据记者了解,该县在建设法治文化广场中坚持“一村一规划、一村一特色”的工作思路,将法治元素与当地特色文化融为一体,积极推动“美丽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该阵地成为当地百姓学习法律文化的轻松平台,成为农村地区传播法制理念、普及法律知识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这些法治文化园地融普法于社会大众文化之中,创法治文化阵地于公众休闲场所,对培育市民法治精神、增强市民法治信仰、丰富了群众学法的形式,有利于培养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到依法治县的氛围,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我们发现,法治观念和知识的普及其实是一个‘润物细无声’的过程。普法应渗透于生活的各个细节,应是一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隐性教育’,应主动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立体化、网络化的传播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楼宇建筑、媒体等平台,开办普法专栏、专题,采取以案说法或深入浅出的法律解读等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将普法工作开展成一种日常化、生活化的,融家庭、学校、社会于一体的全方位法制教育。”大邑县司法局局长廖波对记者说。

刚柔并济

让特殊人员获新生

对于社区矫正,市民并不陌生。大邑县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因材施“矫”,用法治阳光照亮特殊人员的新生之路。

对于未成年的社区服刑人员,大邑县司法局实行个性化管理,教育、学习等全部采取与成年人分开方式进行,给予身份保护、档案保密、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等,同时注意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道防线,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多管齐下,让社区矫正充满更多的人文关怀。

据了解,为快速方便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今年3月,大邑县司法局对全县使用智能手机、刑期6个月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安装手机视频APP,实施手机视频点验,做到了及时查看服刑人员外出情况、工作情况,有效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极大提高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成效,同时建立起了全县社区矫正监管系统信息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发展。

目前,该县社区服刑人员没有一例脱管漏管,没有一例重新犯罪。

廖波表示,下阶段,该局将把“刚性监管”与“柔性矫正”相结合,以“刚柔并济”的措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教育转化率,针对不同社区矫正人员制定“个性化”普法教育方案,并将心理矫治、情绪管理、人格重塑融入到普法教育中,实现科学矫正,提升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效果。”

无缝调解

助推无讼社区建设

“随着基层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城乡社区已成为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多元化的交汇点,大邑县开展的构建‘无讼社区’活动以现代社区为载体,融合传统无讼理念,依托人民调解,强化司法确认,促进基层从化讼止争到少讼无讼的转变,是深化‘平安大邑·法治大邑’建设、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节约地方司法资源,逐步形成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廖波对记者说。

据了解,该县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抓手,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有成效的落实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利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深入群众的特点,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部门参与、社区自治”一核多元的社会基层综合治理新格局。将被动受理案件转为主动化解,坚持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相结合,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健全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广泛开展经常性排查。实现由被动调解向主动化解、由事后调处向事先预防的转变。

“在调解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按照统一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制作内容具体详实,内容清晰明了,及时立卷归档,形成调解卷宗,做到一案一卷,便于进行司法确认。调解员要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向当事人宣传司法确认制度‘有效、快捷、不花钱’的便民优势,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条件并有司法确认必要的,应告知、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当事人的司法确认申请,并及时进行审查,依法作出裁定。以此避免纠纷反复,巩固调解成果,切实维护调解活动的严肃性,最终助推‘无讼’格局的形成。”大邑县司法局副局长何建国对记者说。

“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目前,大邑县司法局与法院合力建立调解衔接机制,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无缝地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诉求。

据统计,今年1—11月份,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24件,调处成功1494件,成功率达98.03%。